患者当场抓获院方擅自修改病例,本属于医疗事故的案件,可由于院方强大的社会关系网,与法院沆瀣一气,拖了近7个月,医疗事故处理 。连一审都还未开庭,现在,法院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患者不同意。之前,患者根据医院的要求做过《医疗过错因果鉴定》其鉴定结论是医院方存在医疗过错,医疗事故。听说乌鲁木齐二手房网。这也仅仅是患者拿着被篡改过的病历去做的医疗鉴定!后医院说什么不予采信,把自己的过错推得一干二净,现在法院也处处为难患者,这该如何是好?难道这世间真的没有公正? 不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既然有了《医疗过错因果鉴定》结论,就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了,如果他们不服这个鉴定结论,可以提出更高级别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但坚决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了,听说婚育证明格式。这点一定要挺住! 不行 我想,既然有做《医疗过错因果鉴定》并且有结果鉴定,这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现在关键是你要找一个历害一点的律师了 必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不要说法院为难患者,只要按正规程序办事,还怕别人为难你么? 而且,口说无凭,必须拿出证据,否则,换做你是法官,没有确凿的证据,你能够采信么? 这个世界有公证,但是不会从天而降,只能努力争取,不要怪老天不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