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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过半农民希望国家征地

时间:2012-03-27 19:15来源:夏易寒 作者:亚非牙科 中国法律网

全国过半农民希望国家征地

来源: 作者:郑风田 时间:2012/02/16 推荐征地补偿律师: 1986年12月问世的我国现行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结束了新中国缺乏破产法传统的历史,成为新中国破产法发展历史的起点。这部《破产法》适用于国有企业的破产行为。1991年4月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超过一半的农民希望国家征用土地,唯一的要求是得到合理的补偿。

  农民为什么盼征地?两年前的一则非法征地消息至今还难以忘记,讲的是一位在上海工作的河南灵宝小伙子因在网上反映家乡土地被非法征用遭当地通缉,后在媒体曝光后当地的工业项目中止下马,被征的土地退还给了农民,小伙子也被释放。这个小伙子讲了一件外人很难理解的事:他并不是在家乡被当地英雄,而是现在都不敢回老家了,他的家人也不敢在家乡继续呆了,原因并不是当地政府拿他怎么样,而是那些土地不再被征用的村民对他很愤怒,觉得他把当地的工业项目给搞黄了,地也不征了,原来许诺的各种补偿款也没有了,而与此相应的工业项目上马后带来的工作机会以及相应的房地产增值、商业机会等等都没有了。

  所以农民盼望耕地被征用并不是个案,应该是绝大多数农民的呼声,主要原因如下:

  其一是我国巨大的城乡地租收入差距。同样的一块地,如果从事农业生产,特别是搞粮食种植的话,一年每亩净收入几百元,有时甚至是负的,而一亩地用来“种楼”、搞工业,亩产值比从事种粮收入要高出数百倍仍至上万倍,甚至几十万倍。我曾经算了一笔帐,北京四环以内的一亩地,如果分别种小麦与“种楼”,收入相差多少倍呢?最保守的估计也要30万倍以上!这样一个巨大的工农收入差距,通过征地,把土地转化为工业用地后,身价立即倍增,农民即使分得的数量不多,但也远比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强出数倍来。大部分的农民算帐后还是会觉得合算。

  其二是征地拆迁暴富的神话。近几年因为出现多起拆迁恶性事故,在维稳压力下,不少地区征地开始按市场价进行补偿,出现不少拆迁暴富神话,这对农民是一个极大的诱惑。拆迁征地带来的收益比农民自己数代从事农业生产所带来的收入加在一起还要高出数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都市郊区都出现不少拆迁暴富的事故,农民通过拆迁获得数百万乃至千万的补偿款并不是少数。农民通过拆迁征地,不但暴富,而且住房、社保、工作等基本上都能够给解决掉,远比从事农民生产强。孙中山先生所讲的“土地涨价归公”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下愈来愈难强行推广下去,巨大的级差地租被少数人获得,这个帐谁都清楚。

  其三是巨大的城乡公共品服务差距。农村土地被征用后,无论是建城镇还是搞工业与修路,这些项目必然会给被征地方的基础设施带来大的改观,我国城乡公共品服务差距太大,土地被征用后,一般会按照工业或者城市的标准进行大的基础设备投资与建设,征地附近的居民所能享受到的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与征地前相比要高了不少,农民当然乐意。

  当然也不是在什么情况下农民都愿意土地被征。不愿意被征的应该是如下情况:其一是他的土地种植了高附加值的养殖或者种花、种菜、种果等,每亩一年的收入上万元甚至几万元,而有些修路修桥等公共项目征地,给他的补偿很少,比他从土地上获得的收入要少,所以他会拒绝征地。其二是他的土地已经建了小产权房或者搞了工厂等建设,被征用后补偿的数量比他现在的收入数量要少,他当然不愿意土地被征用。

  总之来讲,由于我国目前存在的巨大土地地租工农剪刀差,以及巨大的城乡收入差距,农民土地被征用后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所得到的城镇住房、社保、工作等,比他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要高出数倍。这个前提不解决,农民还是一直盼望土地被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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