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医院害死了我爸爸逼疯了我妈妈 尊敬的领导: 我是杨维超的女儿杨雪,我父亲杨维超,于2012年2月18日13时左右,因腹部疼痛住进宿州市立医院内科治疗,15时由内医生科魏苏用小车将其推到外科交给陈宁医生治疗。19时39分医院下发病危通知,20时50分转入重症监护室,19日8时30分,院方通知病人家属病人死亡。得知这一不幸的消息,我们全家痛不欲生,我父亲一点小病怎么就被医院给活活治死了呢?带着诸多疑问我们及时地拨打了110,在警察和律师的配合下我们封存了院方的各种治疗资料。根据资料显示院方医疗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着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伪造、篡改病历、毁灭证据等违法行为。 1、病人入院后13时至17时30分期间没有用药和诊疗记录。我父亲13时入院就由内科医生给挂了瓶药水,转到外科后又给挂了一瓶药水,可是院方提供资料里并没有这一期间的用药和治疗记录。难道这些药品是导致我父亲死亡主要原因?院方不敢记录。我父亲是内科病人院方为什么将他转入外科治疗?难道这里面有不可告人秘密? 2、外科医生陈宁违反规定治疗内科病人。按照规定外科医生是主要诊断外科疾病,为患者提供手术治疗的医务工作者。外科医生陈宁明知自己不能治疗内科病人,却在没有确诊病情的情况下给我父亲大剂量的使用头孢类抗生素和治病无关每只高达550元的贵重药品。 3、医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延误抢救时间,错过最佳抢救时机。19时39分,我父亲出现病危,可外科医生却不采取急救措施及未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抢救,任其病情恶化直到20时30分才将我父亲送到重症监护室,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 4、院方未按抢救规程抢救。按照危重病人抢救规程,病人进入重症监护室院方应及时组织专家会诊,拿出切实可行的抢救方案实施抢救。可是我父亲自18日20时30分进入重症监护室至19日上午8时30分,院方通知病人家属病人死亡。期间整整12个小时,院方并未组织专家会诊,仅凭医生的主观臆断进行救治。更为可气的是19日上午7时重症监护室的医生还给我们说我父亲一切正常,可是8时30分我们见到我父亲时尸体已经冰凉。 5、院方伪造、篡改病历,毁灭证据。如我父亲的入院记录,入院时间应该是18日13时被改为18日17时20分。入院记录无药物过敏史,可入院护理评估记录单上却明确的记录着有青霉素,对比一下创业访谈。对于 医疗事故诉讼 。头孢类抗生素过敏史等等。更为可笑的是入院记录上竟然写重症医学科17号病床,记录日期是2012年2月18日17时45分,难道我父亲一入院就在重症监护室吗?按照入院记录书写规范要求入院记录必须有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签名但院方提供入院记录却没有两位医师签名,那么谁对这份入院记录负责,这不是伪造是什么?更为重要的是我父亲转入重症监护室时护理评估记录单上分别在皮肤水肿和皮肤颜色栏目中明确记录着左手肿胀青紫和全身多处斑点。这难道不是药物过敏反应的症状吗? 综上所述,我父亲的死亡是宿州市立医院内部管理混乱,医风低劣,医德缺失,只顾卖药挣钱,不管病人死活。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的一起重大医疗事故。是宿州市立医院害死了我爸爸,是宿州市立医院夺走了我爸爸年仅45岁的生命… 面对这从天而将的灾难,我们孤儿寡母叫天不应,呼地不灵,我们只能在痛不欲生中期盼着院方能够对我父亲非正常死亡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但是我们等来的却是院方医护人员辱骂和殴打;等来的却是尸体的被抢和公安机关的关押!难道出现医疗事故医院就不应该给死者家属一个合理的解释吗?天理何在?法制何在? 我妈妈是一位善良的农村妇女,面对这接二连三的打击她绝望了,开始是哭的死去活来,接着是不吃不喝高烧不退,醒来便是满口胡说,是残酷的现实逼疯了我妈妈… 我爸爸冤死在医院,我妈妈再舍我们而去,我们将如何生活?为此我恳求上级领导为我们孤儿寡母做主,查清我父亲的死亡原因,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还我们一个公道。 杨雪 2012年2月24日
同情.
版权所有:宿州瀚网传媒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57-广告热线法律顾问:江苏昭鹏律师事务所陈晓辉律师() 免责申明:宿州论坛信息均由注册会员个人用户发布,本论坛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宿州论坛(皖ICP备0号)Copyright,AllRightReserved.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