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工厂工作每月工资有三干多元,今年因公受伤签定为九级,赔偿协议只按二十个月工资计算,且每月只有七百元,因厂里基本工资才七百元,这样合理吗?请懂劳动法的好心人指点! 首先,应该明确几个方面:1.当事人的年龄2.当事人受伤后是否仍在工厂上班3.你所在的地区 对最后算出来的数额有影响 先大致说一下。听听医疗。 如仍与工厂保留劳动关系由工厂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的.按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工伤补助金.9级8个月本人工资.若当事人与工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按年龄及伤残等级发给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月) 九级伤残.20周岁以下,12个月;20—30岁.10个月;30-40岁,8个月....依次类推。(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平均寿命与终止合同时年龄差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之积计算) 九级伤残每满1年内发给0.4个月 其次: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平均寿命等标准可能各地都不一样。具体看当地的规定。 具体的,你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