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病人因出现心动过速,四肢无力在某乙级医院住院,6月出院。
医生诊断为冠心病。
住院期间医生只对病人家属提到:‘病人三个肝功能指标不正常。’没提到肝脏有其他毛病,也没叫病人进一步检查肝脏有无问题。
家属对医生说:‘病人四肢很瘦肚子却有些大,是不是有腹水?’医生说肚子不算大。
出院证上面只写了冠心病。
有2009年9月病人只穿短裤的照片证明那年就四肢很瘦肚子却有些大了。
2012年1月病人因出现心动过速,四肢无力又在该医院住院,诊断为心衰、肾功能差、胸水、腹水、酒精性脂肪肝。2月医生说还有酒精性肝硬化(失代偿)、肾衰。3月病人因肝硬化引起上消化道大出血去世。
3月某日,家属去问过几个大医院的专家,专家都说是肝硬化晚期活不了多久了,心衰、肾衰、胸水、腹水等症状是肝硬化的并发病。
我想:不可能8个月的时间,就从查不出肝脏有大问题,发展到了肝硬化晚期。 鉴定申请书 。
我网上查到:
肝硬化有较长的发展期,不是短时间能形成的;
早期肝硬化系指临床上无任何特异性症状或体征,肝功能检查无明显异常,往往诊断不出来;
通常有腹水就进入了肝硬化失代偿期。
主要是太气人了,要是医生叫病人进一步检查肝脏,病人至少还能多活几年。
请问:医院是否有过失?家属有几成把握打赢官司?打赢后大约能陪多少钱? 可以去打官司。院方的过错比较明显。先把病例复印出来 再封存。然后起诉。 钱啊!!! 医院有过失的,也即是构成了医疗事故,首先你要复印患者的病历,并加盖医院盖章或医疗专用章,要注意的是,只要提出要病历,就必须当天要下,以防修改。然后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要记住一点,那就是医疗事故的举证是倒置的,这一点很重要,也就是,你说他们是医疗事故,他们要证明不是医疗事故的证据来。祝你好运! 个人认为院方有过错,但起诉前的取证较难,建议请一位律师 心源性肝硬化,又称淤血性肝硬化,系由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反覆发作或缩窄性心包炎等引起的肝淤血、坏死及结缔组织增生所致的肝硬化。首先由于上述原因引起下腔静脉及肝静脉回流受阻,肝静脉及肝小叶中央静脉压力增高、管腔扩张、血流缓慢,血氧浓度下降,继而引起中央静脉周围肝细胞变形坏死,再继发肝纤维化,最终演变为肝硬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