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站 热门城市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会员wgh对张卫明律师说:谢谢.在百忙之中,让我放心好多了. 会员cyu对邹伙发律师说:谢谢好的我会的 会员cyu对杨顺平律师说:谢谢啦 会员csd对杨晓山律师说:谢谢杨律师给我指明方向非常满意 会员iqw对齐山律师说:谢谢我想对我是一个很好的帮助 会员cip对翁林霞律师说:很清楚!茅塞顿开!我要争取我的就业权!非常谢谢翁律师! 会员thj对张高爽律师说:尽心了,谢谢! 会员Iriszhou对许良杰律师说:非常感谢许律师对我问题的关注,谢谢! 会员wangyingruyi对张占杰律师说:谢谢您张律师,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会员art对房玉洲律师说:谢谢 本人患有糖尿病,3只脚趾已发黑,在某医院皮肤科看门诊时,当时已向医生反映有糖尿病,医生诊治后,给本人用"电磁波治疗仪"治疗,在治疗过程中,护士相继离开,照射不到20分钟,本人的脚趾头、二趾、三趾开始扭曲、变形,脚趾甲相继脱落。后,该医院将本人送至该院的烧伤科住院治疗,经过一段时间治疗,由于糖尿病的原因,该三只脚趾要马上切除。请问,我可否向该医院追讨 1.由于该院处置不当,导致我的三只脚趾扭曲变形而要切除的责任。医疗事故鉴定 。2.切除三只脚趾属于几级残废?3.通过法律途径,最多可以赔偿多少钱?可否胜诉。谢谢回复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中山章律师,也可委托章律师代理诉讼、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