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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事故,一帖道明白

时间:2012-04-05 03:08来源:永远放肆奔跑 作者:吹吹风 中国法律网

有关医疗事故,医疗过失,以及维权,只看一帖即可明白:

看后你可以跟帖,也可以深思。



建议大家多一点理性的思考。



出了医疗事故,为什么警察叔叔要抢尸体呢,警察扮演什么角色呢?





人医只会把人医死,建议大家以后,有病到大医院去看病,省的被他们医死。



关键是人死之后,很少有家属这么理性的,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怎么闹。

如果能这样理性地处理事情,我们这个民族就有希望了。



堵大门影响的不仅是医院, 司法鉴定。更多的是影响到其他病人和家属。车辆进不得出不得,赶着上班的家属心里那个急啊,闹事的那些人可知道?所以特恨这种不理智的行为



作为一个医生,告诉大家:

真正的好医生,不是那个态度最好的;而是最严格把握适应症的医生



患者与医疗人员之间有着信息严重不对称的问题,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了医患纠纷,患者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因为患者一方缺乏相应的专业的医学知识,而且,医方很可能为了推卸或减轻责任,做出一些明显违反医疗常规和道德的事。所以,吃亏的往往是患者。



经典ice发表于2012-3-1818:10

作为一个医生,告诉大家:

真正的好医生,不是那个态度最好的;而是最严格把握适应症的医生

态度好是最基本的服务素质要求。病人本来就有病,身心痛苦,医生再态度不好,甚至恶言恶语的,病人就会反感医生。

再说了,心理疏导或心理治疗也是常用的一种治疗方法啊。



拮抗剂发表于2012-3-1818:15

患者与医疗人员之间有着信息严重不对称的问题,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了医患纠纷,患者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因.

所以现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是要举证倒置,不需要患者举证医疗行为的不正当,而是要医疗单位举证自己的正当性,从某种程度上保护了患者,不过也造成了普遍的对医疗行为的不主动作为。

拮抗剂发表于2012-3-1818:18

态度好是最基本的服务素质要求。病人本来就有病,身心痛苦,医生再态度不好,甚至恶言恶语的,病人就会反.

我只是从一个从医者的角度来提醒大家

至于每个人心里的标准,肯定是不一样的



经典ice发表于2012-3-1818:22

我只是从一个从医者的角度来提醒大家

至于每个人心里的标准,肯定是不一样的

既然你是医者,那么你说说看,为什么每次出现了医患纠纷,创业。医方总是遮遮掩掩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呢?难道每次医方都没有责任?

比如动手术,尽管有术前风险告知书,但是,并不意味着手术中和手术后出现的并发症一定是合理的,医生可以不承担责任的!由于医生的过失和粗心,甚至不负责任导致的手术并发症,医生必须完全依法承担责任!



拮抗剂发表于2012-3-1818:31

既然你是医者,那么你说说看,为什么每次出现了医患纠纷,医方总是遮遮掩掩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呢?难道每.

这现在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首先,关于纠纷的认定,在很大情况下,只要是家属不满意的就可以引起纠纷,而并不一定是医疗过错。

其次,作为医院,肯定会有医疗过错存在。但所谓你说的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很多情况下是由于患者把自身和医生放在一个专业水平上来看待,根本不存在医疗信任。至于第三方机构的认定,现在也很少有患者愿意去做。

至于你说的签字之类的,也是普通大众理解的问题。这不是免责书,只能说是风险告知书,是告知患者及家属存在的并发症之类,这其实仅限于正常的并发症,类似于系统误差,是避免不了的。这与由于医生自身操作失误或者不负责任引起的并发症,不是一个概念。



我只想说,为何出了医疗事故医院要让警察拉尸体,为何强力要解剖,为何医生只说抢救的过程,病人进了你的医院,院方有没有尽到责任照顾病人(比如说一个二级护理的病人,医院你是怎么对待的)。因为他们是政府,是一体,我们是百姓。



关于手术并发症的问题,其实是很严重的一个问题,并发症有时不但严重损害病人的健康(往往不可逆),而且导致病人的医疗费用大大增加!更为恶劣的是导致医患之间的严重对立。

部分医生的医术不精、责任感不强、失职,不但贻误病情,直接造成对病患者的伤害,有时也会导致病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病人及其家属满怀希望,请了所谓的"专家"(包括上海、南京等外院),代价不菲,但是,由于本可以避免的一些因素没有避免,或者操作不严谨,甚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手术失败,或者医疗过失,甚至是医疗事故,这样的教训不可谓不多啊!



拮抗剂发表于2012-3-1818:50

关于手术并发症的问题,其实是很严重的一个问题,并发症有时不但严重损害病人的健康(往往不可逆),而且导.

手术并发症是客观的,不可能完全避免的,这一点要有科学的认识

至于你说的人为操作失误和医生责任心问题引发的并发症,那是可以追责的,不过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患者及家属的确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来辨别,所以需要第三方鉴定机构,而这又涉及到整个社会的诚信问题

举个最近的例子,这两天坛子里关于人民医院被拉横幅的事,如果真是深静脉血栓引发的急性心肌梗死,是挺常见的并发症,如果院方已经给予了预防性的抗凝治疗或医嘱,那可以说院方一点责任都没有,但是现实中呢,家属会这么接受吗?



苎静臸逺发表于2012-3-1818:43

我只想说,为何出了医疗事故医院要让警察拉尸体,为何强力要解剖,为何医生只说抢救的过程,病人进了你的医.

我看到的很多情况是,院方提出尸检,根据尸检结论再认定责任,但是家属不同意。

至于你非要把政府和百姓对立起来,我觉得无限放大现在的社会黑暗面,你到哪儿都会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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