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生效,2002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否就失效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从法律的位阶看,《侵权责任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前者高于后者,根据《立法法》的原则,那么可以明确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侵权责任法》相冲突的部分当然失效,但是就其整体来说,对于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yiliao/2012/0310/198078.html。还是有效的。相比看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从法律适用的领域及涵盖的范围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对《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特殊部分的细化,也可以这么理解,医疗事故责任属于《侵权责任法》的医疗损害责任的一部分,一定意义上说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看着医疗论文 。《侵权责任法》中未明确、未涉及的部分,如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相关规定,那么显然是可以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另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他主要目的是卫生行政单位、医疗机构防止、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新工伤保险条例。医疗事故发生后处理的方法及步骤,相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的明确,以及患方的赔偿问题。而《侵权责任法》所涵盖的医疗侵权的范围比医疗事故更大,主要目的是保障患方的合法权益,其并不涉及行政责任承担的问题。 展望以后的医疗侵权的司法实践,由于《侵权责任法》规定某些部分比较原则、宽泛,某些争议较大的部分未作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仍将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