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为女性,26岁,现有一个1岁多的小孩,事故发生在她回家乘坐的长途车上,由于与前车追尾导致当事人左腿股骨骨折,医疗。医院实施内固定手术,需一年后再次手术拆卸内固定钢板,请问现在当事人该怎么找责任方赔偿,都有那些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小孩的抚养费责任方会承担吗? 自己搜“普通人身伤害赔偿”,很详细的。去做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总的赔偿也就清楚了。不过,股骨骨折有可能导致股骨坏死,加重伤残等级的。一般五级伤残才会有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伤是不行的。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小孩的抚养会酌情考虑,要看各方面因素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