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一位亲人在车祸中受伤,随即被送往某医院,这家医院当时就做了腿部骨折固定术,后发现股动脉无法修复(医院设施技术落后原因),当即转院继续手术,在第二家医院进行股动脉修复术后转入ICU,第二天发现肚子胀后确诊为脾破裂乙状结肠破裂并立即手术,手术后一直昏迷最后多器官衰竭死亡.
住院期间花费十几万元,现在已是家破人亡.请问这属于医疗事故吗?那家医院应负责? 本例需要结合患者的临床症状进一步分析,一般来说,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到医院,医院不可能马上给患者做全身的扫描检查,所以还得对症检查治疗,即患者有什么症状,然后考虑某方面受伤对应检查。 我个人感觉第一家医院没有太大的责任,手术是第二家医院做的。第一家医院发现无法修复动脉的时候,已经做出了弥补措施,就是为您的亲人转院,进行手术。而第二家医院为您的亲人实施了手术,在手术以前,会为你们讲解手术的风险和手术可能造成的风险以及副损伤,你看合肥碎尸案。如果他们交代了,想知道医疗。那么死亡,可能是免责的,毕竟他有告知你们,如果没有告知手术风险和不良后果的话,没有做到告知的义务。其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大体上来讲,不属于医疗事故范围,另外,建议你上网查下医疗事故鉴定的范围,医疗事故索赔。就知道了。 另外 你们可以从病历上找问题。 我个人感觉第一家医院没有太大的责任,因为设备及技术问题,第一家医院发现无法修复动脉的时候,已经做出了弥补措施,就是为您的亲人转院,进行手术。而第二家医院为您的亲人实施了手术,在手术以前,他们应该做全面检查,是他们的疏忽造成的,另外,建议你上网查下医疗事故鉴定的范围,就知道了。 另外 你们可以从病历上找问题。 从第一家医院到第二家医院是怎么去的?110还是有人推荐? 术前如果签了手术风险同意书的话,医院就没书面责任啦,如果在ICU还签了危重患者通知书的话,证明已经通知过你啦,应该没没什么责任!看看化验单和检查单是否都俱全~!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