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A. 我认为是B 这个问题关键在于对“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的这两个概念的界定和解释。通常以要作答的参考书为准,不知道你是否有相应的参考书,下面是我的推论。 你认为答案是B,我想你基于的考虑可能是:把“行政责任”理解为行政主体工作人员能够承担行政处分的责任,即并不涉及到在行政救济当中行政主体被撤销违法行为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而把“法律责任”才理解为行政主体承担违法后果的责任。 我开始是这样理解,但细想起来,如果按这种理解,可能混淆了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其实,凡是让行政机关承担的责任应该都是法律责任,只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能承担行政处分这种“行政责任”。行政处分不可能是针对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能够让下级行政机关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吗?上级行政机关不能让下级机关承担怎样的责任,只能让下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受到处分的责任。所以把“行政责任”理解为“行政处分”,应该不够妥当。 而如果把行政责任理解为行政法律责任,则答案为A。即行政机关能够承担的法律责任,既可能是行政法律责任,也可能是民事法律责任。当行政机关作为民事主体从事法律活动时,就承担的是民事法律责任,具体例子就不举了,应该能够理解吧。如此以来,B选项就没有区分这两种法律责任。而A则表明只有在行政法律关系上的独立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才是行政机关成为行政主体的资格要件之一。应聘网 。 所以,答案为A。 《行政法》规定: 1.行政主体的涵义 行政主体是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外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义务、承担行政责任、担当争讼当事人(包括行政复议当事人、行政诉讼当事人、赔偿义务机关)的组织体。 有三层涵义:第一,行政主体是一个组织。第二,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权的组织。第三,行政主体是能够依法以自己名义对外行使行政权的组织。所以,行政主体资格要件是要能独立承担行政责任。当然,行政主体违法了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承担法律责任并非他的资格要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