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今年4岁有点拉肚子17号去医院门诊看挂水 挂3天后肚子不拉了出现发烧,后继续挂水于22号上午转入住院部再挂水,25号X射线检查没有问题下午加药[阿奇酶素],26号还是挂水但下午5点身上出现发紫发抖现象体温高达40.7度,其实法定节假日指哪些。医生没有重视就用了降温药,27号还挂水到下午2点又发现发紫发抖现象呼吸急促,医生看了又拍X射线片发现肺问题很严重,后进入重疹监护,想知道医疗。经过抢救无效死亡。{从17号开始至27号一直挂的是“益保世灵”25号开始加了“阿奇酶素”。20号至26号期间有发烧但26号下午体温最高达40.7度。25号至27号3天共拍了5张X射线片子。}这算不算是医疗事故呢?
现在医院要我们去做医疗事故鉴定。。我现在不知道是去做鉴定呢 还是找律师直接起诉它?哪个对家属有利 可以找个律师先咨询下,先做鉴定然后看看该怎么办。 向上一级的医疗主管部门去投诉。再部行,你可以找上媒体一起去。可以找报社和电视台的。 申请鉴定 去当地卫生局做医疗事故鉴定,然后找律师起诉医院和主管医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