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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变划拨 拆迁费用大大缩水

时间:2011-11-17 07:19来源:承铉 作者:苏小妹 中国法律网

  最近,扬菱线拓宽改造工程在邗江区槐泗镇碰到了麻烦,镇上一家调味品公司的门面房和仓库怎么也不肯拆迁。记者一打听,倒不是这家公司不支持公路建设,而是因为拆迁方将国有土地的性质变成了国有划拨土地来进行补偿,拆迁费大大缩了水。

  祝先生是琼花调味品公司的负责人,八年前,他在这里征用了7亩多地建厂。扬菱公路槐泗段改造线路恰好经过他的公司,3亩多地的门面房和仓库在拆迁之列。春节后,邗江区槐泗镇拆迁小组对需要拆迁的部分进行了评估。原本他认为价值几百万的房子和地,听听买卖房屋的程序。结果评估下来只有52万。

  扬州琼花调味品公司负责人祝长奇说:“差距最大的是土地补偿这一块。我是国有土地,浴室(门面房)这块(地)应该按照商业补偿标准进行,空地按仓储标准进行。”

  按照《扬州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土地补偿标准,沿主干道三类商业用房土地是每平方1850元,三类仓储是每平方700元。祝先生粗算下来,光是需要拆迁的3亩多地,价值已经达到3百万左右,然而,槐泗镇拆迁小组给他的土地补偿每亩只有3万多,合起来不超过10万。

  扬州琼花调味品公司负责人祝长奇说:“这个3万块钱标准也不是国家重点工程的标准,也不是扬州市政府拆迁办法的补偿标准,不知道从哪里来的。”

  邗江槐泗镇拆迁小组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祝先生的土地是国家划拨的,所以不能按照市政府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来执行。

  槐泗镇拆迁小组负责人说:“土地不好算钱,他是国有划拨土地,学习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国有土地如果是划拨的,是无偿收回,由国家无偿收回。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补偿原来生产队征地的钱,到省里国土部门办理手续的钱。”

  不过,槐泗镇拆迁小组却拿不出这块土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的证明。

  记者从邗江国土局了解到,祝先生被征用的这块土地属于"国有土地",而非“国有划拨土地”。市房管局拆迁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认为,祝先生土地应该按照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不过,这块地的用途是工业用地,而不是商业用地,在没有变更土地用途的情况下,门面房这块地价只能根据办公用房来测算。但即使这样,应得的补偿款也远远超过槐泗镇拆迁小组的作价。

  最近,全国各地因为拆迁引发的矛盾很多,原因既有被拆迁人漫天要价,也有的是因为政策宣传不到位,同时,也有象我们上面看到的这种政策执行不到位。但无论哪种因素,不尽快消除,都会成为不安定的因素,不仅会影响工程进度,也会影响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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