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鉴定是司法鉴定的重要内容,有关人身伤害的轻、重伤法医鉴定,轻伤与轻微伤之间是罪与非罪的界限,轻伤与重伤之间是轻罪与重罪的界限,所以法医学鉴定不仅涉及到了刑事诉讼的程序问题,而且涉及到了实体法的问题。这样严肃的司法鉴定不可能让社会上的医生去做。再者有关人身伤害的法医学鉴定还涉及到自杀与他杀的鉴定、致伤凶器的推断、法医物证化验等多种鉴定,这些都是专业性很强的专门性技术。另外,让医生做法医学鉴定,婚姻。也难以克服“自医自鉴”的弊端。医生在鉴定伤情过程中故意为伤者伪造病历的情况时有发生,教训沉痛。 现在不少政法机关的同志之所以在司法鉴定领域里一提起对“法医学鉴定”的重新鉴定,都弄不清楚应当到那里去搞鉴定,就是因为在司法鉴定中“法定鉴定机构”与“社会中介鉴定机构”不分、“医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不分,“法医鉴定人”与“医师鉴定人”不分造成的。上述几个问题解决了,才能保障案件质量,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