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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释〔2004〕14号看清除欠薪的制度化选择

时间:2012-01-04 05:27来源:王龙 作者:foxerwa 中国法律网

    从法释〔2004〕14号看清除欠薪的制度化选择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10/19 推荐劳动律师: 北碚区法院 张宗信 欠薪是个不新的话题,却在2003年底成为一个异军突起的关键词。重庆云阳县农妇熊德明对国家总理温家宝直言丈夫被拖欠薪金,结果名声大躁。这位普通农民荣登中央电视台公布的年度中国经济人物候选人之一。引发全社会对欠薪问题的关注,使得各地刮起清

      北碚区法院 张宗信

    “欠薪”是个不新的话题,却在2003年底成为一个异军突起的关键词。重庆云阳县农妇熊德明对国家总理温家宝直言丈夫被拖欠薪金,结果名声大躁。这位普通农民荣登中央电视台公布的年度中国经济人物候选人之一。引发全社会对欠薪问题的关注,使得各地刮起“清欠”风暴,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该出手时就出手”,效果立杆见影——电视、报纸上出现了工人数着叠叠钞票,看着糖尿病食疗。给劳动部门或仲裁部门送锦旗等画面。但目前在全国拖欠民工的情况仍旧十分普遍,继2004年9月1日来沈阳打工的内蒙古农民工谭新平讨薪不成割开了自己的左腕事件后,2004年10月25日凌晨4点左右,在沈阳苏家屯区某建筑工地上工作的7名四川籍农民工,由于得不到应有的劳动报酬,集体服下安眠药自杀,被紧急送到医院接受治疗。想知道婚姻。7人当中,4人病情较重。据统计2002年全国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为400亿元,2003年为1000亿元,被拖欠工资的民工比例高达72.2%,有的企业欠民工工资竟达10年。对于如此愈演愈烈的严重的社会问题,法律应当如何应对?
    在沈阳苏家屯区的7名农民工集体服药自杀的当天,即2004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此解释第26条规定是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出的规定。因为建筑业吸收了大量的农民工就业,但由于建设工程的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造成许多农民工辛苦一年往往还拿不到工资。为了有利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建设部联合下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办法》要求,你看婚姻。建筑业企业今后要把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糖尿病如何食疗。严禁通过“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转发。企业还可委托银行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建设部公布了将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按照这一管理办法,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从4月1日起,工程款和劳务费支付要写进工程分包合同,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又多了一道防线。通过上述办法和司法解释的出台,中国政府是非常重视清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希望通过法律法规来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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