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婚姻家庭 >

移民中介耽误客户定居美国

时间:2011-11-22 16:28来源:lonejogger 作者:Bill小超 中国法律网

  北京国胤咨询服务中心在收取客户赵先生的委托费后,违规操作,耽误了赵先生一家移民。近日,市二中院判决中介公司返还赵先生5000元资料整理费,并赔偿他签证申请等费用共计15万美金。

  2005年11月22日,赵先生与北京国胤咨询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约定其全权代理他们一家人的赴美定居签证申办手续,赵先生除交纳委托费外,还支付15万美金作为移民投资款。协议签订后,赵先生按约支付了委托费,并向美国银行汇款15万美金。此后,由于咨询服务中心与美国合作方失去联系,签证事宜搁浅、投资款失控。法律咨询 离婚

  国胤中心辩称,他们的主要义务是指导、协助赵先生准备有关材料,申请投资移民签证的义务主要由赵先生自己履行,投资行为也完全是赵先生的个人决定,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与他们无关。

  市二中院认为,国胤中心在没有与境外合作方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就将移民项目推荐给赵先生,从而使协议不能履行时,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此外,国胤中心应当知晓境外机构、个人不得在我国境内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但该中心并未以自己的名义全权代理赵先生与境外合作方签署相关协议,而是要求赵先生直接签署,这属违规操作。据此,咨询服务中心应当承担给赵先生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