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婚姻家庭 >

繁师翠林就诊繁峙县繁城镇卫生院医疗损害陈述

时间:2012-01-15 11:09来源:忆妃 作者:喜悦猫粮 中国法律网

患者师翠林在突发失语,偏瘫1小时后就诊于卫生院,在卫生院的医务工作人员陪同下去繁峙县人民医院做CT检查,结果回报: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出血量25ml)。如此严重的病情,却未引起院方的重视,该院医务人员居然又带患者乘车回到该卫生院继续治疗。根据繁城镇卫生院当时的医疗条件,即没有脑出血外科治疗的手术器械,更没有掌握此项技术的医生,现有的医疗条件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收治这样严重的病人。然而院方的医务工作人员出于多收病人、多盈利的目的,置患者生命安危于不顾,既不告知患者家属病情的严重性,也不提出合理的诊疗建议,竟然劝说患者家属回到卫生院继续治疗,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导致患者病情延误,留下重大残疾,患者目前仍然意识不清,瘫痪在床,遭遇悲惨。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王介明主编《脑血管病学》第27章第357-358页脑出血的论述:脑出血与高血压的密切关系在于:高血压患者约有1/3的机会发生脑出血,而约95%脑出血患者有高血压,脑出血是中老年人常见的急性脑血管病。对脑内出血的血肿扩大的病理生理机制的阐述有如下的论断:脑出血患者与发病后任有继续出血的危险,多数血肿扩大在病后24小时之内;在血块周围形成水肿,48小时达到高峰。做为医务工作人员应当明白,小车司机无故被炒,现寻求法律意见!!。在患者在明确脑出血的诊断后,24小时之内仍有继续出血,血肿继续扩大的危险,且脑组织周围水肿随时可能出现病情加重。更重要的是该卫生院当时并没有CT设备,不能很好的对患者的颅内情况进行动态观察,客观评估患者的实际病情,以致于单凭主观经验进行无效治疗,极大的延误了患者的病情。在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王介明主编《脑血管病学》第27章第375页脑出血的辅助检查和诊断写到:脑CT扫描是确诊脑出血的首选方法,方法简便,能迅速明确出血部位、范围和脑水肿的程度以及脑室系统的情况。重复做脑CT扫描,可动态观察病情和估计预后,对于指导治疗也有重要的价值。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王介明主编《脑血管病学》第27章第380页脑出血的急性期治疗的具体措施有:(1)安静卧床,尽量减少搬动,一般卧床3-4周。(2)少搬动,原则是尽量不要震动头部。然而在如此长距离运输患者的情形下,路况不佳,车辆的颠簸,患者头部的大幅度摇摆,震动是不可避免的,从而造成患者血肿扩大的可能性是极大的。作为院方的医务工作者难道不明白这一最基本的常识么?从繁峙县人民医院运输病人回到繁城镇卫生院的路上,患者一路颠簸,舟车劳动对已有脑出血的患者是极为不利的,此不当行为与患者目前的遗留的重大残疾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