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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男女双方离婚时,或由离婚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已经将双方共同清楚,但也有些特殊情况,比如离婚时一方不知道而实际存在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知道存在而未分割的共同财产等,这些情况下财产如何去分割,多久不要求分割会失去要求分割的权利,下面分具体情况说明: 一、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知道婚姻。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二、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问题反悔,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三、离婚时有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也存在争议,有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离婚时知道财产存在而不要求分割,视为放弃要求分割的权利,财产所有权归实际占有人,对方无权再要求分割;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两年的,在离婚后两年内没要求分割的,已经丧失了胜,第三种观点认为,共同财产属于双方的权利,如果没有明确放弃,一直有效,一直可以要求分割,不应有时间限制。 法律对此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算命婚姻。我认为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利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权。要求分割时,如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应受时间的限制。如要求分割时,共同财产已经不受双方或一方掌控,就演变成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两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如双方婚后购买一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对房产分割,房产一直由男方居住使用,如离婚后若干年,女方要求分割,就不存在的限制。如房产已经被男方卖掉,女方只能要求分割卖出房产后的房款,但对要求分割房款的请求权只能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男方卖出房产后两年内行使,否则丧失胜诉权。 回答者: 解答积分:6497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