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被告双方在合同签定后,均已有履行合同的行为发生,因此该合同已得到部分履行。2006年11月30日,原被告双方签定了《加工合同》之后,18种拯救婚姻的智慧。被告即依法向原告交付了加工服装的技术标准书两本,并邀约原告派出技术人员到被告制服单位量身造册,原告即迅速派出了技术人员到被告处工作近两个月,做好了全部量身造册工作。同时原告应被告之约做好了全部8套样板。并先后于2007年12月7日至2007年3月14日向被告发送服装样板至服装共5批。被告为原告完成的上述工作于2007年3月16日向原告支付了10万元现金的加工费用。同时,因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交货时间紧,工作量大,原告为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适应该合同中生产规模的需要,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初,先后购进了新的生产设备,在2007年1月至2月间新招员工108人,并培训了一个多月。同时原告为履行与被告的合同义务,被迫推掉了其他订货单位3至7月份的加工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