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骑摩托车返家途中,被另一摩托车。我扶起摔倒在地的杨某,随即拦住一辆农用车,叫他及时看医生,他不从,他与家长取得联系后,父母赶来,相比看婚姻问题咨询。其父亲将小伙子送往医院救治,其母亲却要我承担责任(意思就是赔钱),我认为不合理,她便报警。我们都如实反映了情况。13日上午,交警队长通知到大队来,双方签个字,互不追究,将车辆拉回。我接受。当日下午其父母来到学校。要我承担他一部分医药费。我认为交警大队介入了这件事,就公了。交警大队要我承担多少,我就承担多少。他们不服且指着我的鼻子骂我“不配当老师”等恶语攻击。我本能用手挡了一下,她们就势说我打人,并对我进行身体攻击,在场老师报警。随后,其母亲见报了警,自知理亏,便倒地佯装晕倒,两位警官来校,进行了询问调查,警官让其夫妇先去医院,进行相关的医学检查和治疗,并做了笔录。 23日其家人带派出所两民警直接来我单位,告知我需要赔偿费用共计费用1500元,其中杨某费用500,其家人费用1000,与其理论,拒无接收,同时告知可以上诉,期间还需赔偿杨某及家人,误时费。 对于他们要求的赔偿我没接受,因并不合理,我该如何解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