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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母亲房产引起的财产纠纷作者:邢伟华 时间:2012-01-23 一天,一名姓张的客户来到事务所向我请教了一状法律事务 ,从其神情看,似乎比较的沮丧.也比较的无奈,一再询问下,张某叙述了情况.八几年的时候老房子拆迁,自己与母亲一起分了一套使用权房,后自己因买房搬出同时迁出了户口,故房屋中只有母亲一人户口,并由老母亲一人居住,老母亲也许并不了解使用权房不能继承,所以每次子女聚在一起的时候,一直都说,自己去世之后,这个房产兄妹两人一人一半.前段时间母亲突然去世了,在办完丧事之后,张某与其妹妹商量该房屋时,突然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妹妹早在2001年就已经偷偷将户你看婚姻口迁入,并得到母亲的同也比较意将房屋买下了,如此一来,该房屋属于妹妹所有,张某不再有权利可以主张,之后张某通过多次与妹妹的协商,最终写了一份协议 ,妹妹愿意再补偿张某四十万,双方签字,但之后,问妹妹要钱时,却遭到拒绝.之后张某也咨询了不少律师,但得到的答案却另他失望,都认为这里给补偿其性质应认为是赠与 ,而并非是母亲的 财产,按有关合同法规定 ,赠与人有权 反悔,撤销赠与 .这样一来,等于自己份额的房产,结果什么都得不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