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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房产引起的财产纠纷

时间:2012-02-27 08:04来源:蓝色水晶 作者:汪忖芝 中国法律网
> > > > 正文

母亲房产引起的财产纠纷

作者:邢伟华 时间:2012-01-23

一天,一名姓张的客户来到事务所向我请教了一状法律事务 ,从其神情看,似乎比较的沮丧.也比较的无奈,一再询问下,张某叙述了情况.八几年的时候老房子拆迁,自己与母亲一起分了一套使用权房,后自己因买房搬出同时迁出了户口,故房屋中只有母亲一人户口,并由老母亲一人居住,老母亲也许并不了解使用权房不能继承,所以每次子女聚在一起的时候,一直都说,自己去世之后,这个房产兄妹两人一人一半.前段时间母亲突然去世了,在办完丧事之后,张某与其妹妹商量该房屋时,突然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妹妹早在2001年就已经偷偷将户你看婚姻口迁入,并得到母亲的同也比较意将房屋买下了,如此一来,该房屋属于妹妹所有,张某不再有权利可以主张,之后张某通过多次与妹妹的协商,最终写了一份协议 ,妹妹愿意再补偿张某四十万,双方签字,但之后,问妹妹要钱时,却遭到拒绝.之后张某也咨询了不少律师,但得到的答案却另他失望,都认为这里给补偿其性质应认为是赠与 ,而并非是母亲的 财产,按有关合同法规定 ,赠与人有权 反悔,撤销赠与 .这样一来,等于自己份额的房产,结果什么都得不到了.
你知道新婚姻法 离婚邢律师仔细听了张某的叙述,又看了协议以及当时拆迁安置时的相关材料 ,经过仔细的考虑认为这个案子并非不能打.还是可以争取的.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律师果然也是这观点,从一开始就提出了该协议为赠与协议,按法律规定对方有权撤销.但邢律师认为,该案并不能单纯的以赠与来考虑,应该结合该房屋取得来源以及母亲生前对于房屋处分的态度等各个方面来考虑,而在法律适用上,不应适用合同法中的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而应按法律基本原则中的诚信原则作为考虑.
整个案件在法院的法官之中也出现了争议,最后一直报到院长处,最终作出决定,支持了我们的观点.打赢了这场几乎认为肯定要输的诉讼.

邢律师点评:
本人之所以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件写下,并非是因为案件有多复杂,而是要让我们正视,如何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法律条文,对一个案件是多么的重要.如果说了解法律,相信每个律师都可以作到
,但如果作到真正的运用好法律,这才是一个律师好坏的关键所在.作为律师不仅仅要熟悉法律,更重要的是如何灵活的运用法律,从中找到最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同样的案子不同的律师作出的判断以及结果都会不同,这并不是说哪个律师的职业水准有问题,而是律师在看案子时,可能选 用了不同的法律依据,而法律选 用的好坏或者说恰当,则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最终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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