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郑州市保全街的崔大妈正在为女儿准备结婚的事儿,她认为这个新司法解释还是不错的,“原来就是准备双方家里共同出资给俩孩子买房子的,孩子爸爸比较传统,就让男方稍微多出一点,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这也只是心理上舒服些。他们结婚之后,婚姻。装修由男方负责,我们再给他们买辆车,这样他们就不会太辛苦。而且,我家经济条件好一点,已经有了一套房,我和老伴现在的房子,将来肯定是要留给女儿的。说实话,我们甚至商量过,要去公证处做个公证,房子就是给她个人的,有了这个法律规定,这一步也省了,没什么不好。”范守平律师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在鼓励男女双方共同奋斗,尊重了夫妻双方个人的财产所有权。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无论是男方父母买房还是女方父母买房,都不会跟夫妻的感情挂钩,即使分开,也只是感情破裂。婚姻是爱情的最终归宿,而法律其实就是婚姻的保护伞,也是夫妻双方的维持长久婚姻的屏障。拒绝物质化,让婚姻更加精神化,这才是正确的婚恋观。作为新时代的女性,要自立自强,摈弃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理念。在婚姻的围城外,规划好自己的生活,睁大双眼,婚后要宽容、阳光,多点理解。无论法律再完善,在一个和谐的家里也无用武之地,家不是讲理、讲法的地方,而是应该讲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