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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时间:2012-05-27 00:00来源:【创业】一天 作者:江行舟 中国法律网
本来我有个误区,我一直以为婚前房子是谁的就是谁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的部分才是共同财产——最近几天发现大家都在讨论这个问题呢,我才知道,原来以前结婚不管婚前房子是谁的名字,都属于是共同财产的啊!怪不得那么多姑娘要求男人有房有车呢~反正最近婚姻法有了新解释,大意大概是个人婚前的房产如果不加上配偶的名字,婚后不会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总之这条解释一出来,男人们纷纷喊好,女人们都有点不开心。其实我觉得吧,现实当中……真的未必是只有对男人有好处。经济杠杆永远可以左右人的行为准则,所以我一直同意把经济学作为人文科学的基础,一个无视经济学原理的人要么是逻辑混乱,要么就是神棍。这就和一些人老是挂在嘴边说我不喜欢钱一样,我是不愿意在和那种人交往啦。
婚前财产就是婚前财产,这的确是一件公平的事情,而公平在大部分时候,是对双方有利的。许多男人,看看婚姻。把找不到好姑娘做老婆的原因归结为现在的女人太拜金,而这条婚姻法正好堵了他们的嘴。现在再拜金的女人,也没办法占单身时候的你一毛钱便宜,你再去哪里找借口呢?我不止一次地看见有些男青年,靠祖上积德,有那么一小套房子,本人是挺不务正业也没有什么有趣的情操,就自我感觉好的不得了,还看不起一些会自己奋斗月收入比他们高的姑娘(“她们月入一万又怎么样,我家房子这地段,起码值个几百万!”)我觉得以前吧,他们还可以骗骗那些没见过世面的拜金女,以后,他们估计要掉入择偶市场的底层,因为,连拜金女都要堂堂正正地追求真正的有钱人了呢!
当单身男人无法以经济优势在女人面前装大爷以后,也许他们会更关心类似于精神共鸣这样的本质话题吧。我一直觉得,现在所谓的剩女现象,并不是有房子的男人太少,分不过来,而是女人的思想在进步,本来就天生敏感,已经不再把婚姻当成买张饭票的初级阶段,更注重精神上的和谐与生活中的互相帮助、成长;但是许多男人却仍然停留在你们一过三十就贬值啦,找个女人其实就是找个保姆+床伴的初级阶段,我可以和朋友喝酒你下班后要回家做家务——可是他们一点也没有想到,收养关系纠纷。现在独立的女人正越来越多,保养品正越来越有效,喜欢熟女的男人也越来越多。反观那些把女人当做低级消费品的单身男人,有一些已经三十左右就双眼无神,肚皮凸起发迹显秃,该软的地方硬该硬的地方软。现在他们还有机会去找一些不想独立、依赖性强的姑娘们,用物质换取婚姻。以后呢?找一个完全不懂法的法盲?
好的婚姻对生活是绝对有好处的,所谓的好,在我看来就是互相帮助:这个互相,包括了经济、精神和性。我以前总觉得有些女性是占了小便宜吃大亏,因为贪图男人的请饭和小礼物,租一租也不过一个月2、3000的小房间,就把自己最有活力的一个时间段变成了得过且过的保姆+怨妇。为什么有些女人结婚了反而不幸福,喜欢查岗,控制欲变强,因为小小的分歧歇斯底里……就是因为她们眼睁睁地发现自己的能力不是因为结婚而增加,反而是退化了。她们就像被圈养的家兽一样,当一个人退化成一个圈养食草动物,如果还残留了一些理智的话,真的是会有点为自己的处境担心的。
我唯一对婚姻法有建议的地方就是,希望可以加强对非婚生孩子及其母亲的经济保护和法律保护。虽然我本来以为避孕套发明以后,女人应该在性爱里获得更多欢愉的权利。但身边还是有许多很倒霉的,男人不肯做任何措施反而怪女人自己不小心的流产事件。这种对女性身体和精神双重打击的现象目前貌似竟然无法可依,而且据说非婚生的孩子还破坏了计划生育要罚钱的(不知道韩寒结婚了伐?否则他生的女儿是要罚款的哦~~)——这真是岂有此理,孩子的爸爸爽完10分钟可以当缩头乌龟,根本不影响他以后的人生,而孩子妈妈却要么面临着打掉自己的孩子让身体受到伤害,要么面临着独自养育孩子并加上巨大的经济损失。男女平等,请从保护非婚生子女做起。
我的网友里有人认识人大代表或者不靠谱专家伐,这么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应该想办法提一提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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