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份有传闻称,章子怡将嫁华纳股东Vivi Nevo。据传Vivi Nevo坐拥47亿美元(约300亿元人民币)身家。准备结婚的Vivi Nevo将与章子怡将签婚前协议书,确保不会发生分家产的闹剧。双方约定一旦离婚,女方可获得一定的赡养费,但不会分到财产。日前,另据天一网消息,赵欣瑜在接受《完全娱乐》采访时,透露出章子怡与Vivi Nevoi因理念不同分手了。而此消息跟两人半年来貌似神离的迹象以及业内爆料相吻合。本文转载自 当然,签署这么一份婚前协议,对于章子怡来说自然不是什么浪漫事儿。Vivi Nevo这份婚前协议,显然是从保护自己的财产的角度出发签署的。如果双方约定一旦离婚,女方只能获得一定的赡养费而不会分到财产。只要章子怡签署了这一份婚前协议,Vivi Nevo就等于给他自己的身家上了保险。但是,章子怡是一个很传统的天一女性,她认为这是Vivi Nevo对她自己不够爱,也不够重视,看着婚姻。自然不愿接受这样的婚前协议。 如今时代变了,人们变得很现实,全社会离婚率属上升态势。无论是明星们还是普通人,很多人的婚姻变得越来越不靠谱。特别是双方经济条件差别太大的情况下,签订一份婚前协议,可以让自己积累的财富得到合理的保护,这才是当事人一方强烈要求签署婚前协议的真正目的和原因。本文转载自
然而,由于不同地域和国家的文化背景的差异,Vivi Nevo在提出婚姻协议之后,自然减少了章子怡与他的爱情浪漫情调,并带来极大的矛盾,损害了双方的感情。难怪章子怡做客《天下女人》时,由衷地感概到:“每一个人都没有办法完完全全地圆一个白马王子的梦”。 其实,近年来签婚前协议书已受到众多的年轻人的热捧,很多人认为,婚姻协议是两个人的事情,签婚前协议书不是对对方不信任,而是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你想向对方提出婚姻协议,你觉得有必要,那么你可以大胆地提。如果觉得是多事一举,即使是想签婚前协议书,也要三思而后行。比如翁虹在前一次婚姻中或多或少受到的打击,2007年1月与现任老公刘伦浩恋爱4个月后就“闪婚”了,两人在正式结婚前,签订了一份婚前协议书,但协议的内容不仅偏重于对双方的财产的处置,而且偏重于对感情作出约束。经过一次失败婚姻的她,更看重了这张婚前协议书的分量。翁虹签婚前协议书没有错,因为结婚毕竟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在她看来,婚前协议对她来说无论在财产上还是在感情上都有一个有力的保障。 我国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签婚前协议,必须与当事人双方人身或财产密切相关,并且与社会道德和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冲突,这样的婚前协议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由此看来,Vivi Nevo向章子怡来提出婚姻协议也是符合中国的法律的。 笔者认为,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是对婚姻危机有一个前瞻性的认识,由于产权明确,它能够让当事人好聚好散,应该说它是经济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但是,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不是万能的,协议中涉及到当事人双方感情方面的内容,也并非是法律都能够强制执行的,即使有一方违约,也未必就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说,道德上的问题也是不可能通过婚前协议就能可以解决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