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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的新观念

时间:2012-07-07 19:50来源:袁莎筝艺 作者:nicmami 中国法律网

引用



现在的夫妻关系,究竟有哪一些基本的新观念呢?要使人们家庭内人际关系,尤其是夫妇关系和谐,就必须了解和具备这方面的知识。
(一)家庭结构和夫妻核心作用观念
我国家庭有80%以上是夫妻两人加上未成年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在组织形式上是以夫妻为主的,所以又叫“夫妻家庭”。与旧式的大家庭相比,它具有以下特征:(1)核心家庭植根于夫妻的相互吸引,相互爱慕,不再依从他人的利益和意志。不象联合家庭中有些成员是直接或间接由血缘关系相结合的(如叔侄、祖孙、妯娌),彼此的感情分散而不强烈。(2)核心家庭中夫妻地位平等,家庭劳动,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由夫妻二人共同分但。(3)核心家庭对父母和其他亲属关系的依赖关系的依赖性大为减少,亲戚间可有可无的权利和义务也大为减少。婚后的关系调适,重点在夫妻关系本身,与亲属能否和睦相处退居次要地位。
与西方核心家庭相比,我国现在的核心家庭具有自己的特点,即在家庭生活现代化的过程中,继承了优良的民族传统。这主要是经济上、劳务上、特别是感情上与年老的父母保持相当亲密的关系,子女对收入少或无收入的父母尽赡养之责。特别是老人病了,子女照料,继父母子女。收入较多的老人对子女则有一定的经济“倒贴”。因此,我国的核心家庭往往带有“联合家庭”的成分,有的简直就是分伙吃、分地住的“特殊联合家庭”。同时,我国的核心家庭对子女的关系非常亲密,这对于稳定家庭关系起极大的作用。但是,维系家庭的主要纽带仍是爱情。
(二)家庭生活“最佳模式”观念
人人都在追求美满幸福的爱情生活,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各人心里想的具体内容是有“个性”的。我们从社会调查中了解到人们的愿望虽然是多种多样,但也有几个集聚的焦点。
(1)和谐:“夫妻和,全家乐”。有人说“我认为一个幸福家庭,首先要和睦相处,夫妻双方彼此尊重。”
(2)进取。治理好家庭是要为社会多作贡献。夫妻互相支持,以事业为重,在家庭生活中各自完成必做的家务外,互相帮助,积极上进,以求对时代多作贡献。
(3)享受。要求提高家庭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讲究吃穿,渴求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希望腾出更多的时间去娱乐、旅游或休养。
(三)爱情生命周期观念
每对夫妻的爱情生活,大体上都经历几个基本阶段,这是带规律性的,名为“爱情生命周期”。
从共同生活的时间上计算,一个人大约有四十年是和配偶生活在一起的。俗话说“妻好一半福”,其实夫好何尝不是一半福呢?而且妻好、夫好常常不止一半福。因为人生的追求虽然多种多样,但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多与夫妻之间相互支持、帮助有关。反过来说,夫妻之间不和谐,那么成功的希望就会大为减少,甚至陷入绝望。
有人说结婚是爱情的坟墓,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俄国伟大作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把求爱比作短暂的黎明,而把婚后生活比作长久的白天,他说:“黎明虽然可爱,美丽,但接踵而至的白天,那光和热却比黎明大得多!”这说明,爱情的生命是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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