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里,双方争议的焦点无非就是财产、孩子的分配,对于美国人来讲可能狗也算作重要的争议点。 财产就不用多说,交给律师去力争就行了。你要配合的就是要么将财产藏起来,让对方找不到,要么就是使出浑身解数,去发现对方私自藏匿的家庭财产。然后律师就会竭力说服法官,对方是如何如何的不忠,或者如何如何的不负责任,所以财产要多判一些。这些问题很简单,对于律师,就是多费口舌而已。 但对待孩子,律师就无能为力,判给谁才是合理?一个是爸,一个是妈,谁对孩子好还是差,谁最有抚养能力等等问题,律师有条件真正搞清楚吗?答案是:一般情况下搞不清楚。所以,如何代理有孩子抚养的离婚案件,律师给不出好主意。难啊。 所以,遇到离婚案件的代理,我首先会问,孩子怎么办?特别是未成年的孩子。 一般来讲,听说申请无效婚姻。当事人的回答是: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但不离婚实在是受不了了。或者,对方一定要离,我也没有办法。 确实,可能不离婚对双方都很难过。 但孩子绝对会因父母的离异,心理成长将受很大负面影响,无一幸免,只是轻重问题。 我会再问:“不离婚难道真不行吗?”“能不离,就不要离。” 但我代理的离婚案,最终都离了。 我很伤心,即使一次“成功”的代理都掩盖不住对失败婚姻的郁闷,特别是当涉及到孩子。 所以,我也发表一套老套的感慨:“有了孩子的,好歹在一起吧,等孩子大了再离吧。” 但我相信,正处在离婚热头上的夫妻,都是听不进去的。 人生苦短,到底是我重要,还是孩子重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