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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抛弃医院又不愿抚养 独耳婴儿遭遇连环抛弃

时间:2012-07-08 01:09来源:薇凉 作者:逸飞 中国法律网
刚满四个月的“小耳朵”(化名)一来到这个世上便经历了人情冷暖。因为耳朵有先天性缺损,他的父母以医院产前检查失职为由将他丢给了医院,医院先是将他送进福利院寄养,可过了几天又将他接出来,并于当天将他当作弃婴通知警察把他从医院接走……如今“小耳朵”只能被临时安置在南京儿童福利院,他甚至连普通孤残儿的待遇都享受不到。一纸荒唐声明父母抛弃“小耳朵”
今年5月19日,“小耳朵”降生在南京的一家三甲医院,然而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刚出生的小男孩被发现先天性右耳缺损并伴有耳道堵塞。面对着突如其来的变故,孩子的父母认定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孩子的父亲文晓峰和母亲顾娜艳一直认为,从顾娜艳怀孕开始一直到她生产,全部是在该医院进行的,在产前检查时医院没有检查出孩子先天的生理缺陷,这是医院没有尽到责任,医院应当承担今后照顾孩子的全部责任。
于是,7月8日“小耳朵”的亲生父母在医院写下了一纸遗弃孩子的声明:“经我们夫妻协商,由于家庭情况特殊,特别困难,实在无法领养产于5月19日的无耳畸形儿。面对今后的手术费、医疗费、矫正费无法支付,现委托院方交人领养、抚育,并声明我们没有弃婴罪,并与小孩无任何关系。”这张遗弃声明用的是某医院的信纸,后面有孩子父母文晓峰和顾娜艳的签名。
就这样,凭着一纸荒唐的遗弃声明,亲生父母以家庭困难为由将自己的骨肉丢给了医院,而且还声明自己没有弃婴罪。
医院不愿抚养“小耳朵”又遭抛弃
“小耳朵”出生后,他父母就和医院争执不下。在“小耳朵”父母写下遗弃声明之前的7月5日,进退两难的医院将孩子送到了南京市儿童福利院,并和儿童福利院签订了协议,将孩子寄养在此三个月,每个月付给儿童福利院1200元寄养费,费用按月结清。
刚刚一个多月,8月13日上午10点半,医院的一位赵姓护士长到南京市儿童福利院领走了这个孩子,我不知道婚姻。称会给孩子一个妥善的安排。临走前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将孩子洗好、包好,在对方“养得不错,白了、胖了”的感谢声中放心地交给那位护士长。
谁知当天晚上9点半,一辆警车开到了儿童福利院里,送来了一名弃婴。据当时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的记录显示,当天晚上,某医院打电话报警称在医院的儿科急诊发现一名弃婴,随后这名弃婴被华侨路派出所的民警送到了南京市儿童福利院。
孩子具有很明显的体貌特征———没有右耳,当班的工作人员一看发现这个孩子不正是当天早晨由一名护士长领走的吗?当班的民警说:“下午我们接到医院的报案,医院称清理现场的时候在儿科急诊室外的走廊里发现了这名弃婴。”
早晨才被某医院工作人员从南京市儿童福利院带走的孩子,在晚上又被民警送了回来,前后相距的时间还不到12个小时,医院居然还对警方报警称是别人遗弃在医院走廊里的。就这样,这个可怜的小生命被第二次遗弃了。
随后,南京市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联系到医院,双方再次签订了寄养协议,寄养期到8月底。可是,当8月底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联系某医院的相关人员时,得到的答复却是:“这个孩子和我们医院没有关系,是派出所送到你们福利院的,和我们无关”。
每个生命都有尊严
由于“小耳朵”父母已经搬离了留下的临时租住地址,我们在采访中始终没有见到“小耳朵”的父母。在经历了种种变故之后,“小耳朵”至今还躺在南京市儿童福利院。每每提及此事,南京市儿童童福利院的金院长都很痛心,她说:“每一个生命的诞生都有他的尊严,虽然我们福利院里的孩子多半身体都有残疾,但是他们同样应当受到世人的尊重和爱护,更有权利得到父母的关心和抚育。”
当记者离开的时候,“小耳朵”已经躺在工作人员的怀里进入了梦乡。他闭着眼睛沉沉入睡的神态是那么的恬静,稚嫩的小手轻轻地搭在工作人员胸前,偶尔嘴角会轻轻抽动一下。这个幼小的生命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痛苦,但是他搭在工作人员胸前的小手足以说明他本能中对母爱的渴望有多么强烈。中秋将至,这个幼小而鲜活的生命能否找到一个好的归宿,能否和自己的亲生父母团圆成了金院长最关心的事。她说:“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心底永难舍弃的牵挂,无论他健康还是患有疾病,父母都不会真的愿意就这样将他遗弃。也许‘小耳朵’的父母有很多难言之隐,但是所有的理由都不足以成为遗弃这个小生命的借口,不要在孩子这么小的时候就破坏了他一生的幸福,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孩子最需要的是母爱。”
眼看着“小耳朵”一天天地长大,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都觉得,作为孩子的父母怎能弃自己的亲生骨肉于不顾;中秋节就要到了,“小耳朵”能和自己的父母在一起过他人生中的第一个中秋节吗?想来,无私的母爱应该能战胜一切困难。再多再多的困难只要大家坐到一起,办法总比困难要多。
“小耳朵”的父母,你们听见孩子的哭声了吗?你们还能记起孩子的笑脸吗?他是多么地需要你们呀!
医院我们不能管一辈子
昨天记者先后联系了医院的赵姓护士长、医院党支部的周书记、医务处负责人,几经推诿,最后找到了该院的院办。
院办的林主任表示,这件事情他只知道大概,孩子的责任不能完全由医院来承担,因为凭中国目前的医疗手段,在做胎儿检查时一般用B超、抽血、羊水来检查,耳朵畸形一般是查不出来的,现在医院也是被逼得没有路可走了,孩子的亲生父母找不到了,福利院又不肯收,总不能让医院管一辈子吧?
福利院他比残疾孤儿还可怜
福利院儿保科的姚科长称,儿童福利院收养的是三无对象,是孤儿,而“小耳朵”有自己的亲生父母,即有自己的法定监护人,福利院如果擅自将其收下是违法的。可能孩子的父母还不知道“小耳朵”被送进了福利院,一旦知道找上门来,责任他们承担不起。现在“小耳朵”只能被临时安置在福利院里,他现在甚至还是“黑户”,报不了户口,建不了档案,当然很多残疾孤儿能享受到的待遇,他是无法享受的,可以说有父母的“小耳朵”比残疾孤儿还可怜。
律师父母、医院都责无旁贷
江苏金天一律师事务所的陈议律师称,这件事情比较复杂,首先孩子的家长犯了大错,他们犯了弃婴罪,可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能以家庭困难、无力抚养等借口将孩子丢弃不管,夫妇俩写下的所谓遗弃声明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福利院现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起诉这对夫妇,责令其领回孩子,并支付孩子这段时间在福利院的所有生活开支。当然孩子的父母也可以通过医疗鉴定机构,来追究医院的医疗责任,让医院承担所有经济赔偿。
陈议称,在整个事件中,医院处理得非常不妥,他们不应该在没有找到抚养人的情况下,将没有任何行为能力的幼婴直接当作弃婴置之不理、等待警察处理,一旦孩子出了意外,死亡或致残,那医院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现在医院能做的就是协同公安机关,通过住院登记、手术资料等把孩子的父母找出来,把问题解决。如果孩子的父母实在找不到,则必须由公安机关出具一个无人认养的证明,由福利院来收养孩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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