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女职工产假有看增至98天 来源:京华时报 全国政协委员、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世平发布当前女职工队伍状况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她透露,现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将进行相关修订,修订工作已纳进国务院立法计划,新的修改计划拟明确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女职工妇科病检查也将常规化,其中女性产假有看达到14周。 仅二成企业有生养险 张世平先容,全总2009年在2110家企业调查显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养五项社会保险全部参加的企业只占53%,其中参加生养保险的企业仅占28.3%;在参加调查的名女职工中,仅有10.6%的人表示企业为其交纳了生养保险费。 全总在部分非公企业调查显示,女职工产前检查费不能报销的达59%;生养医疗用度不能报销的占47.9%;产假期间不能领到生养补助的有31.6%。学会结婚证书。还有54.8%的企业不能定期给女职工进行妇科病检查,其中贸易服务、饭店餐饮业占到60%以上。 禁忌劳动范围将明确 张世平说,近年来全总通过各种渠道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修订。“这个规定制定已有二十多年,有一些内容和现实不相符,在执行中难以遵循,有待更新或需重新界定。”张世平表示,目前修订工作已经纳进国务院立法计划,但需要加快修订工作的力度。 全总女职工部部长丁大建说,修订涉及多个方面。比如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原来对禁忌范围只是一些原则的规定,在修订中,把禁忌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这样就增强了法规的可执行性。 此外,女职工卫生费的标准和发放题目也将得到规范。 产假将增加8天 “女职工妇科病检查也应常规化。”丁大建说,大多数的中小型非公企业很少给女工做体检。此次工会在参与修订中,就建议把这条纳进,定期开展对女性的妇科病检查,检查将主要以筛查两癌为主。 同时,过往规定产假是90天,现在根据国际惯例,女性的产假是14周,全总也建议在新修订的规定里面与国际接轨,并对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予以明确。 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养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产假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养者,每多生养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正当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天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天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实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养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养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实,按病假待遇。 产假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养生活补助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 丈夫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定。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养治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 晚育者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养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养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养治理条例》。 9月新增外汇占款骤减逾3成 跨境资本活动加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