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留学美国的华夏儿女们,大家好! 首先十分感谢AU的教会,给我们经常营造相聚的机会,让客居他乡的我们常常能感受到家的温暖;感谢许牧师这次给我这次讲演的机会,更感谢大家能百忙中抽空,忍受我的一家之言。 我今天想讲的话题是中西文化比较,但有关优劣的价值判断还想留给听众。先贤马克思韦伯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们一种方法,先把各种价值判断悬置起来,用史学和文献学的方法把问题说清楚,我相信到时哪个好那个坏,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判断。 要想把东西文化区别开来必须有一种历史的眼光,回顾两种文化是以何种姿态如何踏入文明的门槛的,这就是文化的基因,中美文化的特色,特色不仅是区别于彼此的地方,而是上溯到500年,1000年之前,都有的,伴随东西文化踏入文明门槛时的文化基因。不同的文化基因造成了不同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文化心理结构就是在思考相同的问题时,美国人有美国人的倾向,中国人有中国人的倾向。 先说美国,因为美国的历史比较短暂,乘五月花在踏入美洲大陆前就已经形成独特的文化,所以我要回顾他的母亲欧洲,回顾欧洲又不得不回溯他的摇篮希腊。 恩格斯有一篇重要的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他对古希腊罗马的文化起源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他巧妙地抓住了古希腊神话里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最初引用时瑞士的一个人类学家巴霍芬的一本书《母权论》,故事记载那时发生了一个大事情:特洛伊战争。希腊人的统帅叫阿伽门农。阿伽门农在外征战十年,妻子却在家与其他男人斯通,丈夫回来之后她怕奸情暴露,于是设计谋杀了丈夫。但他们的儿子阿瑞斯特斯得知此事后为了为父亲报仇,就把母亲和奸夫杀了。这时复仇女神就来追究他的责任,学习婚姻。于是他就逃跑到了比较开明的阿波罗的神庙里寻求保护。复仇女生神们就去了智慧女神雅典娜那里去告状,雅典娜掌管着公正,是法庭庭长。于是雅典娜举行了审判。阿波罗为阿瑞斯特斯辩护,阿瑞斯特斯虽然杀了母亲,但他的母亲把他的父亲杀了,同时也就是把她自己的丈夫杀了,按照雅典当时法律,这事双重罪,而阿却只是杀了母亲,所以抵消一个罪行,无罪。但复仇女神的理由却是阿伽门农的妻子虽然杀了丈夫但是夫妻之间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但母子之间却存在,按照雅典的传统血缘关系的罪比没有血缘关系的罪要重。两方面辩论不出结果,于是陪审团投票。12个陪审官,6票赞成6票反对。这事雅典娜有最后一票,认为按照法律来执行,于是阿无罪。巴霍芬就在这个故事中看出了母权制社会的崩溃,因为母权制社会种血缘关系,因为一个孩子的父亲可以不知道是哪个,但是由哪个母亲生的是明显的,于是血统成了连结社会的纽带。恩格斯在该书第一版序言中是这样描述的:“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由于新形成的各社会阶级的冲突而被炸毁;代之而起的是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而国家的基层单位已经不是血族团体,而是地区团体了。在这种社会中,家庭制度完全受所有制的支配,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从此自由开展起来,这种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构成了直到今日的全部成文史的内容。收养条件。”父权制责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就是契约关系。恩格斯认为巴霍芬的观点是正确的,并引出更近一步的结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产权,在母系社会是以宗族关系来分配与继承,一般是由家族推选出来的族长来继承,掌握对它的分配权。比如中国的嫡长子继承制,这是家族范围内的财产公有制。进入父权制社会,宗族家庭被打碎成个体家庭,血缘关系被法律关系所取代,家庭族长的权威被政府的权威取代。产权进一步的细化到了个人,这时私有制就出现了。 恩格斯认为,天一亚细亚社会在进入父权制社会时,没有把氏族血缘纽带关系炸裂。所以,这个被马克斯统一称作亚细亚社会的东亚国家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社会的最基本组成单位是氏族家庭,人与人之间的主要关系式血缘关系。中国的国家概念与西方有明显的不同,我们的国是放大了的家,你我便是中国大家庭的一员,所以我们逢人便叫什么哥,什么姐,虽然他们血缘上并非你真正的亲人,但是你可以把他当成亲人。同样的道理被用到了统治者的身份上,比如地方官吏都被称作父母官,比如“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这都得益于儒家的一套政治理论: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则天下可运于掌。只要你把治家的理论用到治国上,天下就尽在你掌握了。孟子还有一套理论叫“大丈夫人格”: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以及后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其实就是对家庭族长,帝王的要求要对与他有血缘关系的和有想象中血缘关系的人负责。做一个形象的图示的话,就是“大丈夫”要对以你为圆心,以与你血缘关系的亲疏为半径的园内的亲人或类亲人负责。对圈内人负责就是你最高的道德,所以当亲情与法律相冲突时,孔子告诉我们: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父亲犯罪,儿子帮助隐瞒;儿子犯罪,父亲帮助隐瞒,这就是正确的事情)。这里我想顺便讲出我对上次许牧师中国酒文化的解释:三国中经常会有兄弟结拜的场景,比如桃园结义,刘关张三人本无血缘关系,但歃血为盟,饮下血酒后就把彼此认作亲兄弟了。酒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就是建立,强化血缘认同的媒介,喝酒并只是为了口感的快乐。同样今天餐桌文化中的酒,久在官场和商场的人们把喝酒叫做应酬,明知道就喝多了会伤身,但为了博取对方的信任,以酒代替刀,在对方进行一次血淋淋的自我伤害,从此后彼此就是自己人了。这种仪式的本质和歃血为盟一致,目的就是为了将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拉入“兄弟”的圆圈内。 契约关系是排斥亲情血缘的,他把相互订约的人看做独立平等的个体,人甚至可以与上帝缔约。比如摩西的十诫:体现了平等的“人神契约”精神:谁要毁约,谁就会受到上帝的惩罚。同时,人民也有“神不佑我,我即弃之”的权利。这就是西方人权意识的起源,人权在西语中叫做(right),与正义,法是相同的意思。双方之间一单订约,就是划定彼此间的界限。划到我这边的天经地义,所以叫right(正确的),如果逾越了这条界限,就是非法,就是非正义。而中国两千多年的法实质上都是刑,有了契约的形式(划定界限),但实行血缘关系的本质,这就是“潜规则”。韩非子诠释的最清楚: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所以,就连看上去最铁面无私的包公在断案时也说,父子相告取其子,兄弟相告取其弟。他的无私只不过是不以权谋私,而并非客观的按照条文来治罪。所以上次聚会有朋友提到的西方的民主,法治,人权诞生的土壤是以契约代替血缘的公民社会。 上次还谈到了刘亚洲中将对中国传统宗教的反思,说到中国的宗教都是讲性善论,西方讲性恶论,我认为这在将中西方文化差异时时很切中要害的。性善论其实是对人性的一种高度的自信,从这个前提出发可以引出很多方面的结论。比如孔子的知识论:孔子认为获得知识的方法就是“反身而诚”,因为人心本身就是一个不竭的知识宝库,何必舍近求远,反身自取即可;但在对人性充满怀疑的性恶论的前提下,苏格拉底的结论是:人最大的智慧就是“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在得菲尔神庙中得到神谕说他是世界上最智慧的人,他百思不得其解,后来他终于想明白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因为全知全能的角色属于上帝。因此,孔子认为人能够通过后天的学习达到圣人的最高境界(即拥有最高美德和智慧的人),包括道家所说的天人合一,以及佛家的佛,佛就是悟,每人都有成佛的潜质: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而苏格拉底却在智者(sopher)的前面加上了热爱(phile),合起来就叫做热爱智慧的人(philosophers),人永远不能达到最高的智慧,只能无限追求。 所以有些学者说,中国的文化是耻感文化,因为它高估了人的可能达到的能力与道德水平,明末大儒顾炎武就曾说过:我以没有读过的书为耻。耻感就是爱面子;西方的文化是罪感文化,既然人本身就不能做到全知全能,那为何要耻呢。罪,这个字,远志明牧师说前面应该加一个竖心旁,是人心的罪恶,人性的罪恶:比如贪婪,嫉妒,憎恨,报复心理,这些是构成犯罪事实的动机,是人性的卑劣面。卑劣与高尚必须放在天平上称量才见高低,所以基督教中有道化肉身的基督,基督的神性就在于博爱,宽恕,给予,全知全能。让信徒们对这样的神性的存在顶礼膜拜,就是要不断洗刷人性中的罪念,所以基督徒们每周末都要做礼拜。这就叫做信,远志明说,就是在没有知道结果前,就已经对结果有了把握;儒家文化的自负就在于将本不是神的人放在了神坛上膜拜。哈佛大学汉学家费正清教授在临死前想清楚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人会对坐在皇座上的人奴颜婢膝,因为皇帝就是人中的上帝,正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自称是天子,觐见天子必成万岁,难道像是同为上帝儿子,身后即不朽的耶稣基督吗?但人毕竟是人,他具有人性的一切优劣,他同样不能改变生老病死,旦夕祸福的规律与命运。所以天子也拜天,老太太也拜观音菩萨,只不过是事到临头时才会想起去多烧几柱香,生拍怠慢神仙,我想这就是刘亚洲中将所说的贿赂神灵吧。 感谢大家给我一个面子听完我的persentation,由于时间原因,有机会在跟大家交流。 谢谢! (钱辰济于American University Battle-tompkins Building)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