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婚姻家庭 >

婚内置业(案例

时间:2012-07-08 09:48来源:大福 作者:杨静 中国法律网
·在夫妻一方不知情或者不同意的情况下, 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

韩先生的婚内“赠与”

韩先生原本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同妻子杨女士和女儿婷婷过着平静的生活。但是这种平静因为韩先生认识了另外一名女子李小姐而被打破。在“相识”半年之后,李小姐向韩先生提出了“买一套房子安个家”的建议。为了响应这一提议,韩先生立即拿出25万元购买了一套面积为65平方米的商品房,并以李小姐的名字办理了房屋产权手续。

随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由于两人经常发生矛盾,最终李小姐提出与韩先生分手。为了阻止韩先生进入房间,李小姐还更换了房屋的钥匙。韩先生要求李小姐偿还该处房产,但李小姐对其置之不理。

杨女士:我先生的所作所为,让我无法接受。共同努力奋斗的家就这样被他毁掉了,这对我和孩子非常不公平。以我们现在的经济基础,25万元不算是非常大的数目,但是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孩子。我决定和先生共同起诉李小姐,要求她,返还房产。

专家意见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或者不同意的情况下,赠与第三方财物时,赠与关系的成立与否,需要视夫妻双方是否约定了分别财产制,通常可分三种情况来判定:

1. 未做任何约定或者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单方面的赠与不成立;

2. 夫妻双方约定分别财产制或者限制共同财产制时,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的,赠与关系成立;

3. 用约定的婚前个人财产赠与的,赠与关系成立。

本事例中,韩先生出资25万元为李小姐购买商品房,从其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看,均符合赠与关系的法律特征。但是房屋的购房款虽来源于韩先生,但该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却是李小姐,所以李小姐是该房产的唯一合法所有人。韩先生或他们夫妻二人从未对该房拥有过合法的所有权。但是双方对赠与这一事实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应当认定韩先生赠与李小姐的是购房款25 万元而并非该房产。

但这25万元是韩先生夫妻的共同财产,韩先生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他人,侵犯了财产共有人杨女士的合法权益,所以该赠与行为无效。

在韩先生夫妇与李小姐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只能借助司法程序,要求李小姐偿还购房款25万元。

目前已有同类型的司法判例,最终的结果是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被赠与”的第三方,但是该第三方应当向“赠与人”夫妇返还购房款。

法律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共同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他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如夫妻一方婚前存入银行的存款,所产生的利息;

(二)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所得的收益,如婚前以二十万元购得房屋一套,婚后以三十万元卖出,其中的十万元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各方单位分发的福利;

(四)中奖所得,如用夫妻个人财产所购彩票,中奖所得的财产;

(五)投入股票、债券市场所得的收益,如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债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卖过程中所得的收益;

(六)夫妻一方婚前承包的生产经营的项目,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等。

一方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提前为未成年子女或者不具备银行贷款资格的成年子女购置房产,并且以子女的名字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贾先生与刘女士结婚15年,现有住房,儿子贾屹12岁。相比看涉外婚前协议

贾先生:我们现在的居住环境挺不错的,手边也有一些积蓄,在没有其它投资机会的情况下,我想买一套郊区的准别墅,既可以保值,又可以享受生活。但是很显然,将来这些房产都是留给我儿子的,有朋友的建议,以儿子贾屹的名义买房,可以省去将来很多的麻烦。

刘女士:我们的两套住房一套在城里,一套在城外,我们可以享受度假的便利。将来可以根据孩子的需要让他选择任意一套。反正我们所有的财产都是为他准备的。我朋友中,以孩子的名义买房的不算少,不存在将来过户等手续,比较方便。这种房产即便是在孩子婚后也是毫无争议的个人财产,所以非常好。

专家意见

由于贾先生的儿子今年只有12岁,在我国民事法律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贾先生的儿子不能独立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商品房。但是在目前的实践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购买:

情形一:房款一次性付清。

以贾屹的名义单独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其父母(贾先生和刘女士)以监护人的身份在合同上共同签字。在办理该房的产权证时,可以以贾屹的名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情形二:只交付首付款,按揭购房。

贾先生(刘女士)一方与贾屹共同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按揭购买的情况下,因为还涉及到贷款银行审核还款能力等问题,所以还需提供以下文件:

法定监护公证书:

监护公证的内容证明贾先生与刘女士是贾屹的父母即可。

承诺书公证:

该书由承诺人贾先生(刘女士)签署,贾先生(刘女士)承诺对还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声明书公证:

内容包括:贾先生(刘女士)与贾屹是父子关系,共同购买该套房屋,贾先生(刘女士)声明拥有该套房屋1%的产权,贾屹拥有99%的产权。贾先生(刘女士)持有《房屋共有权证》,贾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注:与之相类似的情况还可能出现在为已成年的子女购房问题中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即年满18周岁),但是又不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贷款对象的条件时,不需作声明书公证,而应作《产权比例协议书》公证,在协议中约定子女对房屋拥有99% 的份额,父母对房屋拥有1%的份额,以及子女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父母持有《房屋共有权证》即可。 (来源:时尚家居)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