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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者同居之析 转载

时间:2012-07-27 12:55来源:天使爱小小 作者:嗯嗯 中国法律网
未婚同居,这是美国的一大社会问题,句专家研究,同居并非是考验婚姻的条件。

“我无法想象与一个我未曾同居过的人结婚的”当今有许多人这么说。“这就象买一双你未曾试穿过的鞋子一样。”

这听起来蛮有道理,一对情侣在一段同居尝试期后觉得彼此和谐,他们便结婚,反之就分手。他们在结婚前就弄清了两人是否能融洽相处,而这就会降低离婚率,对吗?

雪莉同斯科特最终决定了他们的婚姻。他们已同居五年了。“至少我们知道,这是一桩会成功的婚姻。” 斯科特的母亲这样说道。她本人的三次婚姻都失败了。

事实果真如此吗?甚至在举行婚礼之前,他们就已为去何地度蜜月的问题争吵不休了。在蜜月结束以前,他们的性生活也出现了问题。难道他们五年 的同居生活就如此没有作用吗?

它通常是不起作用的,宾西法尼亚州费城附近的夫妇学习中心主任、心理学家马蒂做了这样的回答。“为了维持同居关系,情侣们往往相互隐瞒自身中真正重要方面。”

马蒂对100名夫妇做了调查。这些夫妇在离婚前都是曾经同居了半年,然后结婚,而又在婚后五年内离婚了。她问他们是否在婚前就曾讨论过有关经济、事业、娱乐活动以及是否要孩子等问题。大多数夫妇都讨论过,但是仅仅是随便聊聊。“他们不太愿意祥谈这些问题,是因为他们害怕意见分歧会破坏他们的关系。”

同居时,情侣间的言谈举止往往很谨慎,尽量避免相互批评,并且常常克制怒火。他们以为,一旦结了婚,所有另人不愉快的品质都会奇迹般的消失,因此一旦真的结婚了,他们的敌对情感便流露出来,每个人都试图将对方改造成容易为自己所接受的情侣。

同居尝试期并不改变婚姻状况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在此期间要解除关系几乎没有什么障碍。即使感情上还难以割舍,要中断这种关系仍然是比较容易的。情侣双方都会愿意忍受对方身上的一些缺点,而如果要终身厮守在一起。这些缺点就会变的无法忍受。

两外还有经济问题。同居期间,钱往往被认为是“他的”或者“她的”。两个人可能会共同开支,但若她在服饰上花的钱已经超过她的支付能力,或是他老去赛马场却输了钱,他们的未来生活也并不会受到什么威胁。结婚后情形就不一样了,他们得为购买房子和为孩子而存钱。这样各方都会抱怨对方的挥霍。我不知道http://www.5law.cn

然而,如果同居对于婚姻美满与否显得如此无关痛痒,那么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同居呢?例如,在美国,婚外同居的情侣数自1970年以来增长了不止三倍。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人的本能与文化之间存在着一条沟。过去青春期曾一度是割开童年与成年的分界线。只要进入青春期不久,年轻人便开始结婚、抚养家庭成员。而当今的情形则不再是如此这般了。大部分年轻人都要继续读高中,有些还继续去大学深造。因此,在人的生理上所赐予的性成熟方面与社会所承认的文化成熟方面之间就出现一个长期等待的时期。未婚同居者便是这个时期所产生的伴随物。

其次,他们中学多人之所以怕结婚,要么曾经与婚姻不幸福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要么就是目睹了同居者的关系在婚后的恶化。他们把婚姻说成是一种责任关系。感情的坟墓。他们大多数人在性生活方面忠实对方,就如同已婚一般。在他们看来,婚姻曾被过多的作为一种道德责任来推行,这种方式所受的赞誉微乎其微,而且没有显示出其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意义。但许多同居者最后确实结婚了。

从最终的分析来看,婚前同居是否有好处似乎主要是取决于有关情侣的成熟程度。例如,他们双方是否对于这种关系具有相同的现实的期望?他们相互之间对于敏感的问题能谈论多深?他们如何看待自己对对方所承担的全部义务?

如果你凝神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婚姻的幸福美满大抵上也取决于这些同样的问题。

摘自1986年12月青年博览

打完这篇文章,觉得自己的打字速度有更上了一层楼,估计里面没有多少错别字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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