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婚姻家庭 >

搜狐 sohu 北京规定困难户超生可分期缴社会抚养费

时间:2012-07-27 15:43来源:尹东宏 作者:laurasunny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本周日开始,北京将在全市范围内入户进行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市人普办昨日消息,对于如实申报的超生人员,如果为生活困难家庭,事实上单方面离婚条件。在批准的情况下可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今年11月1日零时将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北京市政府决定于8月15日至9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审核计划生育

未登记暂住人口应申报登记

市人普办、市公安局昨日联合发布公告称,户口整顿和摸底中,普查员将统一着装、配戴证件逐门入户核对,登记户籍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暂住人口、境外人员资料,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市人普办要求,对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发生变化和暂住地址信息等变更的,公民应持相关证件、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暂住人口未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的,应到暂住地所在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对应落未落、应销未销等户口问题,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结办。

生活困难界定由各区县掌握

同时,针对普遍关注的超生人员落户问题,市人普办表示,根据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对于在户口整顿和摸底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的人员,可按照本市规定的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活困难的家庭,经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庭如何界定,市人普办有关人士表示,北京各区县发展不一致,此项权限由各区县掌握并确定标准。

据了解,北京对超生者收取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北京居民人均年收入的3至8倍,罚款数额随人均收入而递增。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