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间,董小斌(化名)在网上冒用女子身份以谈朋友为由,先后以各种理由骗取翟小刚(化名)190余次近30万元。直到案发后翟小刚才知道,和自己谈朋友的女子是个男的。 今年27岁的董小斌是襄城县人,高中毕业后当了兵,2006年退役后到一公司上班,因收入不好就想利用网络弄点钱花。2010年8月初,董小斌注册了一个QQ号,取名“坦然自若”,并将资料中性别一栏填写为女,上网进行聊天。很快,董小斌认识一个网名为“酒醉的探戈”的翟小刚,并说自己名叫余薇,女,29岁,离异,郑州人,原籍北京,是一名转业军人,曾经给中央某领导当过翻译。翟小刚也告诉董小斌自己43岁,在郑州一行政机关工作。经过一番了解后,二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2010年8月,董小斌通过QQ告诉翟小刚钱包被盗,让翟小刚汇款几百元,并提供了自己建行的卡号。翟小刚很快把钱打了过去,之后,董小斌认定翟小刚很好骗,就和翟小刚联系日渐亲密。事后,董小斌又在QQ上以各种理由要翟小刚给自己汇款,翟小刚爽快地答应,并汇去了几万元。其间,翟小刚多次要求和董小斌见面或者视频,可是董小斌总是以各种借口推托。 为了稳住翟小刚,董小斌从网上拷贝了一名女子的照片,有便装照,也有军装照,然后把照片发给翟小刚谎称照片中的女子就是自己。翟小刚对此深信不疑。又聊了一段时间,董小斌看时机成熟,便谎称自己母亲得了肾衰竭,需要做血液透析,需要手术费、住院费、血液透析费等费用,向翟小刚索要钱款,而翟小刚也一次次汇了过去。直到2011年2月,董小斌再次要求翟小刚汇款时,翟小刚感觉被骗报了警。案发后经核查,2010年8月上旬至2011年2月上旬,翟小刚先后给董小斌汇款190余次,汇款金额共计292200元,所得钱款已挥霍一空。 昨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董小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遂依法判处被告人董小斌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4万元,并责令被告人董小斌退赔被害人翟小刚经济损失292200元。 责任编辑:王霞(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