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使用者的使用意图和使用行为对其获得未注册商标保护的影响
来源:宁波专利律师 作者:
时间:2011/11/28
商标法律师:
标识使用者的使用意图和使用行为对其获得未注册商标保护的影响 在辉瑞公司与天一公司不正当竞争及“伟哥”未注册驰名商标侵权案〔(2009)民申字第313号〕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原告明确认可其从未在中国境内使用某一标识的情况下,他人对该标识所做的相关宣传等行
标识使用者的使用意图和使用行为对其获得未注册的影响 在辉瑞公司与天一公司不正当竞争及“伟哥”未注册侵权案〔(2009)民申字第313号〕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原告明确认可其从未在中国境内使用某一标识的情况下,他人对该标识所做的相关宣传等行为,涉外继承。由于未反映原告将该标识作为商标的真实意思,不能认定该标识构成其未注册商标,更不能认定构成其未注册驰名商标。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您可以直接拨打网站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6432转0,专业律师即时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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