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今天下午,本律师刚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回来,正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士,暂且叫她木子吧,年芳二十八,研究生学历,是新生代典型的“小三”,改革前期中的“第三者”,正妻婆娘们中的“狐狸精”。她是趁着对本律师的信用与不同见解,并且相信本律师的法律水平与能力,通过查看本律师的博客后,才从越秀区来到律师事务所。她突然提出一个目前非常敏感的法律问题,而且涉及到已婚男人给她买的房屋,她该不该再去占有这个已婚男人?这个已婚男人给她买的房屋是否可以名正言顺地从他手中得到。但已婚男人的老婆已经知道了她们这种不正当的关系。她说到之处都流出了伤心眼泪,因为她已经为个已婚男人付出了整整六年的宝贵青春啊。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到底是要对这个已婚男人放手呢?还是继续拥有?到底是将这房屋放在她的名下?她带着伤心的话语,不停地要求本律师提出非常中肯的法律意见,哪怕是吃了大亏,看着婚姻。也要有一个明智的了断。因为她实在受不了来自各方的冷眼啊!有已婚男人的骂,有自己父母的恨,有亲朋好友的冷落,更有已婚男人老婆的种种为难,甚至于遭到社会不同层面的压力,让她无法再在这个社会生存下来…..因为她需要嫁人啊,需要得到属于自己真正拥有的男人与家! [法律就诊]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唐相国律师: 最近“小三”一词突然成了热门话题,先是《婚姻法》修正案最新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紧接着如今有“国际范儿”之称的范冰冰公然力挺小三,说小三“很伟大。”范冰冰的“小三伟大论”和婚姻法明显对小三不利的解释引发了新一轮的小三热议。 小三,过去叫第三者,狐狸精,除了爱她的已婚男人奉若神明,社会舆论整体是把小三当成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经常能看到,许多家庭都是因为形形色色的“小三”们而闹得鸡犬不宁,最终导致了婚姻的破裂。“小三”虽然被钉在了道德的十字架上,但在现实中却大有市场。尽管人人皆知做“小三”不光彩,当“二奶”寡廉鲜耻,不过有的人为了追求金钱和物质生活,也有的为了追求所谓真爱,仍然甘心逾越道德的底线。如今小三的说法也越来越多,有说是“家庭粉碎机”的,有说叫“外来务工人员的”,还有叫“潜伏卧底人员”“地下尖兵”,所以此项规定的出炉本律师认为对打击小三的泛滥成灾无疑起到威慑作用。 首先,此举断绝了小三的经济命脉。不可否认,小三中有一部分属于见钱眼开的拜金女,她们爱上的已婚男人不是大官就是大款,图的是对方的钱财,爱的是对方的名利。一旦东窗事发,就靠索取巨额的青春损失费和分手费来要挟,结果不仅让男方不胜其扰,也让男方的原配夫人在经济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支持赔偿的法律规定可以让这部分的拜金女的如意算盘落空,也有人说,这岂不是助长有钱男人更肆无忌惮的包二奶了,反正以后又不用赔偿,不玩白不玩,其实,这一规定反倒让拜金女更加审时度势,既然她在已婚男人这捞不着什么便宜,那她一开始就不做感情投资了,赔本的买卖任何一个聪明的人都是不会去做的。都不当小三二奶了,有钱的臭男人们包谁去啊?除非找男人?或阿猫阿狗? 那么对于一些真心想获得感情的那部分小三来说,似乎这又有点太残忍,最后男人没得到,物质也没保障。这里,本律师想对那些真心付出想获得美满幸福的小三说几句:http://5law.cn/info/a/sifa/hunyinjiating/2012/0724/436587.html。 已婚男人再怎么优秀,都是属于别人的。即使你目前拥有他,也是一种暂借的关系,就像临时租的一个房子,产权并不属于你,期限一到,迟早要物归原主的。也许,有些爱上已婚男人的未婚女孩会痴痴的问:她可不可以由房客变成房主?本律师的意见当然可以,但一般来讲这种机会相当渺茫,多数情况下原来的房主未必会心甘情愿的转手出让,即便看似顺水推舟骨子里也会百般刁难,最后房子就算到手估计也得伤筋动骨血本无归。 有时候,已婚男人就像是借来的一笔钱,当时花起来很痛快很过瘾,但不要忘了,这笔钱迟早要还的,期限过了,倘若还赖着不还,债主(往往出演这个角色的是对方的妻子)通常会找上门来,棒打鸳鸯不说,最终也很有可能会人财两空。 此时,你唯一剩下的,就只有回忆了,而当初那段甜蜜的时光,好似小鸟一样一去不复返了。 [法律治疗] 木子听了本律师的这番法律就诊后,非常认可这个处方,但也无奈地说,唐律师还有什么方法让我也得到一点付出的回报吧?明白了她心中的意思,那就是:“小三”啊,请你赶快回头是岸! 附: 唐相国律师工作近照 为广大朋友法律咨询提供方便,您可以通过面谈、电话、手机、电子邮箱、QQ等多种方式来预约联系,唐律师将用自己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 ,为您提供优质的解答! [面谈地点(Add)]: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490号壬丰大厦东厅30楼3004-3005室); [预约电话]:020-3888 6175、3888 9410、3888 9412[办公(Tel)],020-3888 9055[传真(Fax)]; [预约手机]:136 8224 0768; [电子邮箱(E-mail)]:; [ QQ ]; [ 博客 ]:; [律所网址(http)]:。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