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中央强调征地力保农民权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

时间:2012-01-17 22:02来源:冬瓜奶茶 作者:左岸图腾 中国法律网

22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2011年及“十二五”时期三农工作进行了部署。这次会议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记者在第一时间连线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对这次会议的精神进行了解读。

首要任务是“稳粮”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是明年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会议提出了确保稳住粮食播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加快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等一系列工作重点。

“粮食产量‘七连增’,很大程度得益于这几年播种面积恢复性增加,今后播种面积增加的空间很小。气候条件和自然灾害也有不确定性,农业抗灾夺丰收任务繁重。”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

韩长赋表示,明年继续推动强化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等市场调控政策。继续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农业部将增加粳稻生产,积极引导农民扩大玉米、杂粮等短缺品种种植面积。大力推广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节本增效等关键技术,着力提高单产和品质。”韩长赋说。

重要信号:加快水利发展

系统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与改革,是这次会议传递的一个重要信号。这意味着中央开始着手解决水利等影响全局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问题。

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我不知道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对水利工作进行科学定位、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治水兴水合力,为推动水利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2010年,我国干旱、洪涝、山洪灾害覆盖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灾害损失之重,为1998年以来之最。“洪涝灾害频繁仍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陈雷说。

据陈雷介绍,“十二五”期间,水利部将突出抓好四件大事:听说股东合作协议书。加强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建设;加快解决民生水利问题;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水利改革。

加大投入 夯实农业基础

此次会议提出,明年三农投入要做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

农业部农村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说,“三个重点”进一步明确了中央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向,而“三个确保”则表明了支农资金如何落实到位的具体手段。这些表述体现了国家支农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和针对性。

宋洪远解释说,这些表述进一步明确了支农投入的重点和方向,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强农政策,大幅度增加生产性投入,并突出政策的针对性。

征地力保农民权益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扩大征地制度改革试点。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此次会议有关耕地问题的表述,根本立足点是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在四川、广东等地设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的试点,对农民每年给予每亩200元到500元补贴的探索,为我国探索构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创造了鲜活经验。

据介绍,国土资源部门将抓紧落实“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的措施,缩小征地范围,提高补偿标准,落实同地同价原则,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到2010年9月,我国已有28个省份公布实施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水平普遍提高了20%至30%。今后,各地将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调整一次。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