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以下案例 我在提问吧
假如 2010年1月1日 (甲)借给(已) 500万 利息 是 1角 一年后2011年1月1日 利息(甲)也拿了600万 但是 这利息钱 (已)都是 给了(甲)后 又借回去的 所以 现在(甲) 一共借给(已) 1100万。
要素: 一. 借条是 每过一个月 重新写的 所以(甲)现在有 一张500万的借条 和 一张600万的借条 共两张 日期都是 2011年1月1日 借到 2011年2月1日的 二.每张借条上都没有写利息是多少 三.汇款 方式 双方都是 银行汇款的 都有记录的
问题: 一.(已)现在想赖账 那(甲)起诉(已)能胜诉吗? 二.借条重写是不是代表 之前的借条作废,赚来的高利息也合法? 三.能拿到 本金500万 和 利息赚来的 600万吗? 一.(已)现在想赖账 那(甲)起诉(已)能胜诉吗? 如果说,被告乙提起反诉时,只能说部分胜诉,http://www.5law.cn/info/a/sifa/jingjijiufen/2012/0108/76011.html。而不能全部胜诉。 二.借条重写是不是代表 之前的借条作废,赚来的高利息也合法? 不能说之前的借条作废,赚来的高利息不合法,被告乙可以提出反诉要求人民法院撤销高利息部分甲方已经从乙方取得的现金。 三.能拿到 本金500万 和 利息赚来的 600万吗? 不可以,最多只能取得本金500万,利息部分因为没有约定,而视为无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