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有点复杂,去年的时候我的一位亲戚跟别人合伙接手了一个公司,因为当时我在那个公司上班,在他们签了合伙协议以后我的亲戚将25万元入股金先后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转到我的银行卡上,钱到帐后我都取出来为公司所用,两个月后因为接的订单报价太低亏本公司倒闭,我的亲戚在起诉其他股东要求共同承担亏损(有股东未拿钱出来)无果后,转而向法院起诉我,原因就是当初钱是转到我卡上的,我该怎么处理?请各位懂的大侠们给点意见,谢谢! [best]1、果然楼上理解错误。2、公司的倒闭与你无关,公司股东之间的瓜葛与你也无关。2、你亲戚以什么理由起诉你?你是否将取出来的25w都转让给公司所用,你转给公司是以什么方式,是否有证据证明?3、如果前面妥当,我实在想不出公司有什么理由起诉你。4、共同承担损失也是由出资不实或不到位的股东承担,和你没有一毛钱关系。5、有问题,可以继续提问。[best]谢谢!他起诉我的理由就是他之前的25万都是转到我卡上的,当时他是出于我在那个公司上班信任我转到我卡上的,并非我要求他转帐到我卡上。钱我是全部取出给公司了,当初有一张收支明细有注明收到钱后用于哪些地方,但我手上没有。如果为我私人所用的话,我相信其他的股东也会找我麻烦的。他起诉我是因为先前起诉其他股东被法院判定不予受理,找回这25万无门只好转回来找了我。 1、找你更显无厘头啊,只要你将钱全部用于公司,并且收支明细必须清楚,不能有瑕疵,那清单必须找出来,不然你还是有些麻烦。 回答者:feiyibandezhu来自团队南国律帅团|七级采纳率:62% 擅长领域:法律财务税务 参加的活动:暂时没有参加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