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做医疗事故鉴定才能知道。医疗纠纷通常是因患者有损害与医院诊疗行为引起的都可以称为医疗纠纷,如果朋友你要打医疗官司最好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一,因为根据医疗事故鉴定因医疗行为至死的一个人赔偿不过是七八万元,但走司法程序做司法鉴定就要比这个赔偿得的多。二医疗事故鉴定多是当地医学会组织的各地方医院的专家进行鉴定,他们大多都与发生纠纷的医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即使医院是医疗事故,当地医学会也很少会如实的做鉴定,而且做医疗事故鉴定后,专家连名字都不签,中国还没有一位因做医疗事故假鉴定而被追究责任的。司法鉴定相对能客观一些,因此,鉴定人最后要在鉴定文书上签字的。但你也不要以为司法鉴定就一定会客观。我也曾参与做过司法鉴定。想知道纠纷。一个人死亡了,医院不履行告之义务,结果致使尸体被火化,然后医院伪造病案。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十六条之规定,不真实的材料是不能进行司法鉴定的,但鉴定中心却仍违法可以鉴定,并做出医院与患者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的结论。试问一下一个在医院诊疗过程中死亡了,没有进行尸检怎么能确实死因呢,不能确定死因又如何能确定原、被告谁也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这样的鉴定中心就能比神仙都厉害,可以做出医院诊疗行为与患者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由此看中国无论是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是司法鉴定受社会背景及个人影响比较严重,所以如果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要走诉讼程序,但是你也要有准备,因为法院不会像着患者说话的,因此医院是有背景的。 医疗纠纷鉴定可以区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所以实际上是两个: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又医学会(市、省、中华三级)组织,结果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是其它医院的专家;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由司法鉴定中心组织法医学专家进行鉴定,结果是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伤残等级。 其实主要的区别是医疗事故鉴定的组成人员为当地医院的医生,相对来说不如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更客观、更公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