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底进公司培训,6月23号下店里工作,一直到8月31号提出辞职,公司人事制度明确规定未转正员工不扣除工服钱,但公司的人事却告知我现在享受的转正员工资待遇所以工服钱必须扣除,(但公司到现在为止并没有合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期间7月25号发放5-6月工资,8月25日发放7月工资。工资本来按公司发薪水日是下个月25号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但人事说离职要推后也就是说8月的工资要到10月底才发放。所以我想了解象我这样情况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却要扣出工服钱是否合理?还要推迟一个月发工资。如果不合理我应该象哪个部门投诉?我的工资是否离职就能拿到? 合同签没签,是否缴纳社保,和扣工服钱是两码事。 扣工服钱,如果工服是工作必须的安全条件,不应该收你的钱,如果是普通的制服,那你可以退回去,听说纠纷。也不能收你钱。 对于离职工资,是应该在离职时当场结算清楚的,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如果有克扣工资的情况,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还有,你公司不和你签劳动合同,则自用工之日起过30天之后,你可以要公司支付2倍的工资。 到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都可以。 公司让职工交工装的钱是错误的,职工在离职时只要交还服装,单位就不应该扣服装费。而且单位应该给你缴保险、签合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