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案
时间:2012-02-12 02:12
来源:华夏纪实
作者:竹林一木
中国法律网
- 回复时间:02-11 10:17
- 您好!2011年度北京市等造成死亡: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元(即元*20年,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元,最高为元。
(二)按北京市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金元(即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学会民事纠纷处理程序。最低为元,最高为元。
(三)
除以上各项赔偿外,还包括、、、住院、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其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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