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建修房屋,请了一个木匠,按劳动日付给工资。木匠自带设备,并付租赁费。在木匠工作过程中,在自己的电刨上切断右手拇指。在医院治疗,我应该负什么责任,是否承担医药费和因伤致残补偿费? 如有承揽合同,你不用承担责任 否则 雇佣关系 你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不懂 应该承担 应当 承担的 不过由于他自己的工具以及个人操作过程中出事 承担的比例应该不是很高!具体还是咨询律师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