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老婆胃部不适,有呕吐症状去医院就诊,由于是夜间,所以挂的是急诊,急诊大夫得出初步结论是胃肠炎,给开的吊瓶打的,说明天来检查确诊一下,次日我老婆去检查,主任大夫让她去化验血,大夫看了化验结果说胰腺没问题,一般是胃肠炎,给开的治疗胃肠炎的药。
服药一个周后,我见老婆的病症未见好转,于是我带她到另一家医院检查,B超检查的结果是怀孕了,我十分想要个孩子,毕竟我已经三十多了还没有孩子,但是我们还是心痛的把孩子流掉了,因为这一个周内吃了不少医院开的药,还打针了,看看劳资纠纷论文。那些药明白的写着孕妇禁用和孕妇慎用。
我想问的是,第一:这是医院误诊吗?属于医疗纠纷吗?
第二:如果索赔的话,多少基数合适?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第三:我们手上有医院的诊断书,有各种费用单据,我们应该走怎样的过程进行索赔。
希望真正懂的行家指点一下,谢谢了! 有呕吐症状去夜间急诊,到大夫结论是胃肠炎之前,作何检查? 如果只是怀孕没有别的病症 那医院肯定要付上一定责任至于索赔就得咨询律师了 医院具有过错,赔偿主要在精神损害这一块,其他有药流等产生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总额不是很大,建议和医院协商处理,如此成本较低。不建议走司法程序。 先确定是不是医疗事故这需要鉴定,如果不是,排除后根据医疗规范及该类手术的常规流程,有没有尽到注意义务等原因来分析存在医疗过错吗是医疗侵权吗,在看看是否医患合同纠纷。三种维权方式逐一排除,都不是维权就难了如果符合其中一种构成要件,可以诉讼解决。现在你也可以到本地的医疗调解机构去试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