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合同上她的签名)
乙方:(合同上我的签名)
商租地址:小港路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就此商铺转让一事,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如以下几点:
1. 本商铺转让费共计元(肆万捌仟捌佰元整)( 其中包含二按押金及水电押金) 乙方暂交5000元(伍仟元) 为订金,等乙方同商铺业主签好租约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
2. 本商铺租金5600元(伍仟陆佰元整) 每月,暂定签订租约合同伍年,因乙方现没与商铺业主沟通过,此项需甲方与商铺业主沟通好后,通知商铺业主与乙方签订租约合同。
3. 甲方于2011年6月15日前搬出,乙方进入商铺。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合同上她的签名) 乙方:(合同上我的签名)
电话 电话:
2011-5-13
【以上为双方合同内容,现因商铺业主方不同意5600元/月,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办事(但与我签订合同的不是现在商铺租户的法人,商铺租户说是他的工人) ,现商铺租户只同意退还我订金,不肯赔偿我的损失,但目前造成我八仟元的损失(其中我交货款定金5000元,以及其它开支约计3000元) ,请问我应怎样采取法律途径,我方能否胜诉,】 就目前来看比较难,主要是: 1、我们怎么证明协议书里指向的商铺就是您想要的商铺(没有任何地点、面积等方面的表述),即标的物是不确定的; 2、协议书中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及商铺租户,所以您能提出主张的对象只能是该商铺的这个工人。 因此,建议收集证据弥补以上欠缺,比如商铺租户同意退还订金的书面材料。 如果无法收集,则推测情况可能是:该商铺租户工人以不存在或其无法处分的商铺与您签订了转租合同,并收取了您的定金,可能涉嫌诈骗。 如果收集到了,则可以根据协议书中“本商铺租金5600元(伍仟陆佰元整) 每月,暂定签订租约合同伍年,因乙方现没与商铺业主沟通过,此项需甲方与商铺业主沟通好后,通知商铺业主与乙方签订租约合同。”的约定,我不知道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词。甲方(代表租户)没能履行与业主沟通的义务,导致您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您可以单方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其赔偿您的全部损失。 关于损失: 1、收回订金没有任何异议; 2、关于您的8000元损失,可以认为是为了准备履行合同发生的直接损失,对于并非您有意扩大或放任其扩大的部分,法院会支持的; 3、关于您的逾期收益,即如果合同能够履行,则您的前期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问题,您也可以大概要求一个赔偿数额,法院或许会部分支持。 综上:可诉;案由:租赁(转租)合同纠纷;事实和理由:尚缺关键证据支持(如商铺租户对于甲方行为代表其意志的追认函等);请求:返还订金、赔偿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 以上。 可以,因为商铺业主方的沟通是甲方的义务,因为甲方在此合同中要取的商铺转让费元,必须完成自己与商铺业主方的沟通,否则就互相返还并赔偿损失! 业主不同意转租的,转租无效,你的损失找现租户赔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