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是否说错了,如果是已经进了监狱的话,在服刑的话,家属可以见面的。但如果刚被刑警控制在看守所,还在侦查阶段,当然无法见面了,如果串供怎么办?在刑事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亲属无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的,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近亲属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也只是“可以”而不是“有权”。刑事诉讼法第96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学习合同纠纷。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但是该法并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