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为6月龄婴儿,2011年7月27日检查出患有肠套叠,并做开腹手术治疗,但是我认为医院拖延检查时间,而且主观判断病情,存在严重过失,导致延误最佳治疗时机,不得不做手术。
具体事实如下: 2011年7月25日,10点多突发呼吸微弱,面部苍白,口部发青,精神萎靡并伴有呕吐,14点左右入院进入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医生说,孩子是癫痫,而且很有把握,但是ICU里面没有儿科医生。家属要求尽快做脑电图检查,但是ICU拖延至26日下午才做出脑电图检查,结果表明不是癫痫,其实纠纷。期间,患儿排除果酱状大便,医生没有化验,也没有告知家属,排果酱状大便,呕吐,腹痛,这些都是肠套叠的临床表现,ICU固执坚持自己的治疗方案,没有请儿科医生会诊。27日下午,家属要求出院,ICU还是表示要留院观察,家属不予理会,于27日下午办理出院手续后,马上到儿科门诊检查,在两小时后确诊为肠套叠并治疗。
家属主张退还在ICU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以及因耽误最佳治疗时间而产生的治疗费用。请问这样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请详细回答 患儿家属 您好 非常理解您的心情,从情理上判断,您的说法完全在理,从医疗角度,这些考虑也存在可能,但是,比较麻烦的就是从法律角度,您必须能提供相应的证据。 这个案子在办理中会出现几个情况,提示您注意,1、证据搜集比较困难。 2、对方如果在开始仅诊断为癫痫,确实属于误诊,但是,在治疗过程结束之前,已经予以纠正。在医学上说,第一个诊断是入院诊断,是可以在治疗过程中不断修正的。 3、也就是最困难和重要的,在耽误的几天时间里,您很难有证据证明,是由于时间的延误使肠套叠必须手术的。 综上所述,建议您和医院协商,这个案子走鉴定很难被签订为医疗事故。 此类医疗事故 建议立即咨询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详见参考资料 在线律师网 律师免费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