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外村人订立了房屋买卖的合同,收了人家2000元定金,合同上写2011年2月交房,可是对方签完合同后说这个房子里的东西都是他们的,我们买的煤剩下了也不能卖,。。。。。。。。所以我们对他们的态度很郁闷,而且这段时间太短,有些事情和东西得处理怕是时间太紧,想要延期交房,等地什么的还有粮食都卖了以后再交,对方不同意,要求父母支付赔偿金5000元,nba劳资纠纷原因。合同上有写违约金5000的,后来又听别人说这个合同因为是和外村人签的,所以可能是无效的,那我们是否还要支付违约金,只把定金还给他们是不是就可以了。因为双方都不知道合同无效。这件事让母亲很头痛,因为对方老是来烦人,态度很不好,希望各位帮忙!!!!! 这个问题牵涉宅基地使用权和合同法两方面。 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医患纠纷party。宅基地不能转让给本集体组织成员之外的人,另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违反我国法律的合同无效。因此,你们签订的合同确实是自始无效的。 其次,既然合同是无效的,所以你们双方只要恢复到合同没签订前的状态就行了。定金,违约金都是针对合同有效成立后,一方违约(就是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情况。既然合同本身都无效了,你们只需要吧定金退还就行了。他们要违约金完全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你跟他们说就算他们告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他们的。 你可以跟他们说再来无理取闹你就直接报警了! 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违约方应负法律责任,如交款方违约不能够要回定金,收款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不用付违约金,因为你们的合同虽然已经签订,但由于其基本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自始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也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合同消灭,退还定金即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