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电脑大厦的电脑公司以前打工,现在老板不想干了,口头转让让我干!但公司法人还是她的。房屋的租赁合同也是她的名字。每年交房租我交,公司的税也是我交,但有时做工程需要转账转到公司账号上。但公司账号她拿着,所以我周转很不方便,有时到帐了他拖拖拉拉不给我取钱,看看2011年最新婚姻法。有时他自己把钱取走自用。现在还欠着我好几万。听听民间借贷纠纷案。但她最近使坏。说要把电脑门市转让给其他人,把我晾一边。我想问两个问题:一,她欠我的钱我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要回来?二。她有没有权利把房屋转给别人?我这些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希望热心人可告诉我,挣钱都不容易,做事也不想太绝,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通过协商解决。第二个问题:她有权把房屋转租给别人。这些问题最好通过协商解决。首先,你和她之间应该属于租赁经营的关系,但此种民事关系在公司法中没有规定,因此只能依据民法通则解决,另外对于租赁经营合同,你知道关于印发化妆品用乙醇等3种原料要求的通知。相比看劳动纠纷。应当采取书面合同,但成文法中没有做出相关规定,各地的地方法规对这种民事关系规定不一,因此在法律实践中,法官只能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原则做出判定。初步判断应当确认这种租赁经营关系,然后要求她返还。 其实你现在就是打工的,口头上是转给你了,实际上公司还是老板的,她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你现在要做的是就是找证据,支持你的——老板已经把公司转给你了的证据, 否则就认了吧!再找个律师咨询下,不行就走法律程序 把交房租,税和做工程的单据都保留好 尤其是一些公司之间的交易合同之类的东西整理出来 到相关法律事务所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