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工集团作为总包方承包了某纸业有限公司的工程,并将全部工程交由其下属三建公司施工。三建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某市六建公司(六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002年10月16日,http://www.5law.cn/info/a/sifa/jingjijiufen/2012/0108/75945.html。六建公司承租了一审原告王建的设备,并使用在其分包工程上,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王建和六建公司。六建公司拖欠租金未付,且租赁的部分设备丢失。
王建作为原告,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起诉要求承租人六建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52万元,赔偿设备款22万元及其利息(租赁之日至判决之日),且在其诉讼请求里明确诉求的数额“以上共计74万元”,并要求三建公司和建工集团对拖欠的租赁费、设备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提交的证据:
1、租赁合同,上载:租金每月5万元,设备款价值22万元,租期双方协商。
2-1录像资料,六建公司的员工隋某说丢失的设备被公司的员工陈某变卖;
2-2录像资料,原告的父亲对隋某说:丢失的设备被刘某变卖,一定要让刘某还债。
2-3录像资料,陈某承认丢失的设备被自己变卖了,如何避免医患纠纷。打欠条还债;
3、欠条一份 ,2005年3月份,陈某以部分设备已抵债、无法返还为由,给原告写了欠条一张,听说美容加!创业故事 盟大学附近开什么店赚钱。说欠设备款22万元。
4、2002年11月15日某纸业公司发出的“通知”复印件一份。
通知内容为:某建工集团三公司:因贵公司所承包我公司的工程还处于施工阶段,在本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工程所用的各种工机具一律不得运出本工地,特此通知。签名栏:三公司员工盛某。
5、隋某出具事实说明:2003年1月22日场地平整完后,原告将塔机拆除并拉出造纸厂的厂门,但被纸厂的施工人员强行截回,原告及其父亲说,塔机存放在陈某工具存放的地方。
一审法院判决六建支付95万元,三建公司和建工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方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材料。
1、作为原告方代理律师,你认为原告诉求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原告应如何运用证据?被告应包含哪些人?
2、作为六建公司的代理律师,你认为应如何答辩?
3、作为三建公司的代理律师,你应如何答辩?
4、作为建工集团的代理律师,你应如何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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