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大娘在村委会换水,与治保主任发生口角。情急之下大娘动手大他,质保主任却反过来将大娘按在地上拳打脚踢...造成大娘头皮破损,http://www.5law.cn/info/a/sifa/jingjijiufen/2012/0213/155486.html。头发脱落...请问要怎样向质保主任要求赔偿?大家帮帮忙,我家里没人懂法,解决起来很困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大娘家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结合实际支出,事实上http://www.5law.cn。给大娘算出依法应该得到的赔偿。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该治保主任的行为,已经涉嫌殴打他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依法还应该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大娘可以先找公安部门,等对治安主任做出处罚后,再申请民事赔偿。 到医院治疗。再做鉴定。是轻伤的话,到公安局保安;是轻微伤的话,到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admin) |